第一节 自然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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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洪武(1368年) 至万历(1620年)252年间,平度州人口增加86,969人,平
均年增345人, 年平均增长率为2.26%。 清道光十六年(1836年) 至光绪三十四年
(1908年)的72年间,平度州人口增加664,958人,平均年增9,236人,年平均增长率
为14.6‰。 异国前期, 为建国前平度县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一段时间。 民国八年
(1919年) 至异国二十四年(1935年),16年间平度县人口增加243,033人,平均年
增15,190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0.6‰。
建国后,平度县的人口再生产属高出生率、低死亡率、高自然增长率类型。大致
可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49年至1957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
提高, 医疗条件改善,人口迅速增长。九年共出生312,064人,平均年增34,674人,
平均自然增长率为19.64‰,其中1952年自然增长率高达22.81‰,形成第一个生育高
峰。第二阶段(1958年至1961年),由于左倾错误和自然灾害,国民经济遭受挫折,
人民生活下降, 人口出生率显著降低, 死亡率回升,自然增长率锐减。四年中出生
68,631人(年均生17,157.5人) ,死亡79,157人(年均死亡19,789人),年平均增-
2631人, 自然增长率为-2.77‰,形成建国后人口生育的低谷。第三阶段(1962年至
1974年),经三年国民经济调整,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1962年
人口出现补偿性增长, 当年出生26,440人,为1961年的1.48倍,自然增长率为12.45
‰。1963年出生人数猛增到42,353人,出生率达43.63‰,自然增长率为30.15‰,为
建国后最高年份。这期间,尽管开始提倡计划生育,但效果不明显。13年共出生446,
985人,年均出生34,383人,年平均自然增长率为21.95‰,形成第二个生育高峰。第
四阶段(1975年至1985年),平度县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两种生产一起抓,人
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 十一年共出生180,715人,年平均生16,429人,年平均自然
增长率为6.10‰,其中1985年自然增长率下降到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