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村能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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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开始, 在县内部分机关、学校和农村生产大队试验用沼气照明。1976年7
月召开全县沼气应用技术推广会议, 培训了124名沼气技术员。到1987年全县累计建
沼气池5946个, 其中可利用的4640个,利用率达79.7%。1984年沼气办公室改为农
村能源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农村对沼气、太阳能、风能等能源的开发利用。同时开
展改灶节柴工作。1987年统计,全县累计改灶21.14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93.1%,
经国务院农牧渔业部和山东省政府组织检查验收,确认合乎全国改灶节柴试点县的要
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