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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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私塾遍及即墨城乡。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全县有私塾241处,塾师262
人,入塾学生4651人。
私塾大致有塾师自设的散馆、士绅或殷实人家自聘塾师设的家塾和以宗祠的地租
收入或个人捐助兴办可免费入学的义塾三种形式。一般一塾一师,学生几名至十几名
不等。 主要进行读书习字及作文三方面的教学活动。 读书方面,先读《三字经》、
《百家姓》和《千字文》等以识字为主的教材,再读“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
达到熟读、背诵之后,由塾师逐字逐句讲解教材内容。习字课先让学生照格书写,再
“跳格”练习,最后脱格临帖。作文课,先指导学生联对,然后命题作文。在教学方
法上,遵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和温故知新的原则,施行个别教授,因材施教。在塾
学中师道尊严,学生死记硬背,教师对学生施行体罚等现象较普遍。
民国初期对私塾实行改良, 名为代用国民学校。1919年(民国8年),全县有私
塾350处。 1929年(民国18年),国民政府下令取缔私塾,但未能实行。1937年全县
有私塾460处, 学生万余人。抗日战争期间,在即墨沧陷区内,私塾仍大量存在,仅
即墨城附近就有私塾80余处。直到1949年即墨全境解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兴
办人民教育事业,私塾才最后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