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劳动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4&rec=568&run=13

管理机构 1952年, 即墨县民政科有1人负责劳动工作,即东县未设劳动干部。
1956年3月即墨、即东两县合并,7月19日成立即墨县人民委员会劳动科。1958年8月,
劳动科合并入县人民委员会计划统计局。同年10月,成立即墨县劳动局。1962年5月,
县劳动局撤销, 劳动工作由县计划委员会分管,设劳动干部2人。1968年,劳动工作
由即墨县革命委员会(以下简称“革委会” )生产部计划办公室负责。8月,劳动工
作改由县革委会生产组分管。1970年1月,仍由县计划办公室分管劳动工作。1975年,
改由即墨县计划委员会负责。 1982年1月即墨县劳动局重新成立,1987年底劳动局有
工作人员15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2人,巡视员1人。
职工调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县内未设对职工的管理调配部门。企事业
单位所需职工,由本单位自己招收,自行调配。因此,一度出现过盲目增人及争夺外
单位人员的混乱现象。 1956年7月,职工调配工作由县劳动科统一管理,从而做到了
统一地有计划地招收、 调配职工。1985年4月,县劳动局增设计划调配股。1987年改
股为科,职工的调配事宜由该科具体办理。
县内本系统的职工调动,主要因工作(生产)需要,由企业、事业主管部门确定
办理; 系统外调动, 主要为调节职工余缺和调配技术力量,经劳动部门批准办理。
1984年,为适应改革开放搞活的需要,对调配工作进行了改革,凡县内系统外职工调
动,由调出、调入主管部门协议后,经劳动部门批准办理。农民合同制和城镇合同制
工人原则上不作调动。
1950年以来,县外职工调动需由调出、调入单位所在地县以上劳动部门协商,调
出单位劳动部门发商调函与调入单位劳动部门联系,并将所调职工的档案、调动呈批
表、体格检查表及个人鉴定书等发往调入单位劳动部门。经审查同意调入后,方发调
函给调出单位劳动部门办理。此类调动,主要为照顾夫妇两地分居或随配偶从军队转
业到地方的国家正式职工。1972年至1987年,由异地共调入职工3813名,其中省外调
入1127名(含集体所有制416名) ,省内其它地(市)区调入1374名(含集体所有制
336名) ,余者皆来自本地区其它县(市)。由本县调往异地的职工3538名,其中,
调省外503名(含集体所有制226名);调往省内其它地(市)区1292名(含集体所有
制450名);余者皆调往本地区其它县(市)。
职工技术培训 民国时期,县内手工业者,技术仅传家人,不轻易外传。要学技
术,先需拜师,学徒期长达数年。一般仅供食宿,学成出师后,有的还需帮师数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职工的技术培训,大致可分为厂内和学校两种培训途径:
厂内培训,仍沿袭以师带徒的形式,并签订技术培训合同和师徒合同,做到包教
包会。1958年2月,根据国务院规定,国家所招固定工在国营、公私合营、合作社营、
个体经营的企业和手工业单位的学徒学习期限为三年,技术较简单的工种不得少于两
年。学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给予转正。一年见习期后,经考核合格者定为二级或
三级工。同时国家各主管部门分行业、工种制定了徒工学习的具体期限和所学业务技
术的具体要求。学习期满后,一般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应知应会要求,及独立工作能力。
“文化大革命”期间,大搞“突出政治”,把学习技术视为“走白专道路”,老工人
和技术人员不敢传授技术,青年工人则不学技术,使生产和国民经济遭受巨大损失。
1981年后,根据国家规定加强和改进了徒工培训工作,企业与徒工、师傅同徒弟均签
订了培训合同,按期进行技术考核。1983年,县劳动局对49个有培训任务的单位进行
检查, 经考核合格转正的徒工784人,同年11月,试行劳动合同制,合同制学徒工的
学徒期比固定工学徒期缩短了1/2。1985年7月1日开始,徒工转正一年后定级,执行
本企业三级工待遇,熟练工仍定为二级工。
学校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劳动实践相结合的形式。1960年即墨县建立技工学校,
学制3年,首届招生4个班,分设钳工、锻工、车工、铸造工4个专业,学生172人,绝
大多数为农业户口的高小毕业生。1961年,全县对职工进行精减压缩,技工学校撤销。
40名德、 智、体优秀的学生分配工作,其余学生大都回到农村。1987年5月,经省劳
动局批准,建立即墨县技工学校,学制3年,初设车工、钳工、烹饪和砖瓦抹灰4个专
业, 当年招收学生106人,都是农业户口的初中毕业生。毕业后,由县劳动局统一分
配工作。技工学校毕业生见习期间,执行所在企业二级工待遇,期满后定为三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