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丧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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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代,开始宣传革除封建迷信的殡葬礼仪,提倡严肃节俭办丧事。60年代初,
为了节约耕地,号召利用薄地,以生产队或自然村为单位建立公墓。“文化大革命”
期间,废除一切旧的丧仪,有的将棺木用车运出葬埋,有的送去青岛火化场火化,然
后埋葬。1976年,即墨县建成火化场,位于城北5公里烟青公路东侧1公里的丘陵地上
(属营上公社) 。当年7月,接尸火化,至年终化尸3222具。此后,历年居民死亡火
化率均在90%以上。
随着火化的推行,有些村在村外建起劳动人民纪念堂,以安放骨灰盒,坟丘全部
平掉。1983年,全县建骨灰室135个,平坟丘1万余个。进入80年代以来,在坚持火化
和公墓安葬的同时,扎纸草、烧纸钱,设祭送葬之风又有所恢复。1987年,全县火化
尸体5454具,火化率为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