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54年国家下达的《关于军队供养人员移交地方安置的通知》精神和有关指
示,县人民政府对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进行了安置。全县在1977年以前,共接收16人,
1978年接收3人, 1985年接收15人。1977年前接收的采取分散安置的办法,每月由地
方发给退休金, 共1093元。1978年接收的3人,由军队拨款7.88万元,地方拨款2万
元, 建房9间,进行安置。为了妥善解决团、营级退休干部住房问题,1980年在即墨
城南胡家村建军队干部退休院1处,共58户,住房232间。1981年,青岛市退伍军人和
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即墨县建筑住房3130平方米。可以安置团职军
队离退休干部19人、营职以下军队离退休干部36人。同时,购买住房35间,1985年,
又建团职住房30套,服务室和车库230平方米,配备专职服务人员14人、专车4部。
军队离退休干部按照规定参加一定会议和政治活动,享受公费医疗并专设门诊部。
从1978年起,凡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根
据情况发给护理费,雇用人员加强照顾。为了方便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在住区设立了
商店,建立了文艺室等娱乐场所。
第三节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
根据1954年国家下达的《关于军队供养人员移交地方安置的通知》精神和有关指
示,县人民政府对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进行了安置。全县在1977年以前,共接收16人,
1978年接收3人, 1985年接收15人。1977年前接收的采取分散安置的办法,每月由地
方发给退休金, 共1093元。1978年接收的3人,由军队拨款7.88万元,地方拨款2万
元, 建房9间,进行安置。为了妥善解决团、营级退休干部住房问题,1980年在即墨
城南胡家村建军队干部退休院1处,共58户,住房232间。1981年,青岛市退伍军人和
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分配即墨县建筑住房3130平方米。可以安置团职军
队离退休干部19人、营职以下军队离退休干部36人。同时,购买住房35间,1985年,
又建团职住房30套,服务室和车库230平方米,配备专职服务人员14人、专车4部。
军队离退休干部按照规定参加一定会议和政治活动,享受公费医疗并专设门诊部。
从1978年起,凡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根
据情况发给护理费,雇用人员加强照顾。为了方便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在住区设立了
商店,建立了文艺室等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