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义务兵退伍安置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即墨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4/article/55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4/article/55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8年后,退伍的兵员多系义务兵。根据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 定》贯彻“从哪里来回到哪里去”的原则,分别进行安置。对回农村安置的,从扶持 生产入手, 给予适当的补助。自1958年至1987年,共接受退伍兵员25134人,回农村 安置的19128人, 复工复职的98人,分配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就业的1485人,迁 外地安置的53人,复学的4人。1987年,给曾立三等功的110名属农业户口的退伍军人 转为非农业户口,进行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