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沿海边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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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县公安局接管沿海边防工作。1962年8月,沿海边防移交武装警察部队。
1974年, 县公安局再度接管沿海边防工作,并建立边防机构,同时,于6处沿海公社
的162个沿海村庄和40处港口建立了军、警、民联防组织。1986年6月县武警部队又与
崂山县及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军成立军、警、民联防指挥部,协同保卫边境安全。在边
防建设中,严格对船只的管理,经常对渔民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发动他们共同维护边
境安全。同时,采取了“渔民包海面、农民包地面、民兵包海岸、武警部队包重点”
的措施,设置层层防线,确保沿海地区的安全。
海上重大事件记录
1959年7月27日夜,巉山公社周戈庄村农民刘广山,伙同村民5人,将停泊于田横
岛的青岛市机帆船运输公司140号船劫持, 企图驶往南朝鲜。当该船行驶至朝鲜黄海
南道飞鸭岛附近时,被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军队截获,并将他们遣返回国。同年
11月,5名罪犯受到法律制裁。
1971年4月23日,载重8吨的“鲁即丰渔0562号”三桅木帆船,由船长李同桂、副
船长李玉森带领4名船员,从太平港起航赴吕泗洋捕鱼。5月9日14时30分,在黄海141
——149海区作业时, 被南朝鲜一机帆船上的人员强行拴住缆绳拖走,10日16时,该
船被劫往大黑山岛, 3名南朝鲜警察非法登船检查,将船上的“录薄”及船员的“船
民证”搜去。然后,将其中5名船民押至警察所非法拘留,向他们询探我国有关经济、
军事情报。在全船渔民的强烈反抗和坚决斗争下,南朝鲜当局于5月11日16时,用868
号舰将该船拖回公海。
1981年12月14日晨,“鲁即渔2809号”木帆船由副船长王坤善与两名船员驾驶,
运载17名社员去田横岛以北波澜岛采捞石花菜。当日15时返回时,又将随其它船来岛
的5名女社员一起载回。 由于船小人多严重超载,船体又年久失修,所以,当行驶至
离岸0.5公里处时,船体出现裂缝开始进水下沉。船上的社员惊慌失措,纷纷移动,
致使船体失去平衡而翻沉, 船上25人全部落水,溺死17人,其中男1人,女16人,其
余8人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