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政权保卫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4&rec=517&run=13

反动党团登记 1950年,根据上级关于反动党团分子到当地政府登记悔过的指示,
即墨、即东两县公安局分别对县内反动党团成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行调查。1951年
4月,即东县履行登记的国民党员945人,其中担任区分部委员以上职务的63人,三青
团员393人。即墨县履行登记的国民党员、三青团员370人,其中担任国民党区分部委
员以上职务的35人,担任三青团分队长以上职务的35人。对于已履行登记的反动党团
骨干分子,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后即责其返回原籍,自觉守法,争取悔过自新。
取缔反动道会门 1949年5月即墨全境解放前, 即墨、即东境内反动道会门组织
有一贯道、 九宫道、圣贤道、老母会、无名会、先天道等18种,有道首320余人。这
些道会门利用设坛扶乩等手法,制造和散布反革命谣言,诈骗群众钱财,奸污妇女,
有的道首唆使道徒劫夺民兵武器,阴谋暴乱。1950年,即墨、即东两县公安机关根据
山东省政府颁布的关于取缔反动道会门的指示,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取缔反动
道会门运动。至是年8月,逮捕反动道首43名,取缔坛堂93处,有228名道首到公安机
关履行登记, 有5475名道徒宣布退道。10月,破获“三圣坛”反革命叛乱案,4名首
犯被依法处决。 此后, 于1951至1952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陆续逮捕了反动道首
163人。至1952年10月,退道人数达6万余人。1953年春,全县反动道会门组织全部瓦
解。
镇压反革命 1949年5月, 盘踞即墨境内的国民党军、政、特人员大部由青岛乘
船逃窜,其残余势力有的隐瞒罪恶,有的接受国民党特务机关的指示潜伏下来。1950
年6月朝鲜战争爆发后,这些残存于县境内的土匪、国民党及三青团骨干分子、特务、
反动道会门道首及其它反革命分子,则与之遥相呼应,趁机散布谣言,杀人抢劫,建
立反动组织,进行破坏活动,妄图推翻人民政府。据此,即墨、即东两县公安机关于
1950年10月,根据上级指示,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各区、村普遍召开群众诉苦大
会,控诉揭发反革命分子的罪行。即墨、即东两县公安人员通过内查外调,掌握了反
革命分子的罪证后,于1950年11月23日和1951年4月1日,两县公安机关两次集中逮捕
了一批罪行严重的反革命分子,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
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为镇压反革命运动规定了具体政策。1951年5月1日,两县分
别在各区、镇召开了公审大会,处决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1952年下半年,
镇压反革命运动进入了第二阶段,两县公安机关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查出了一批潜
藏的反革命分子。 1952年9月25日,两县公安机关又集中逮捕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分
别处决了罪大恶极分子。同时,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
的政策, 对主动向人民政府投案自首和有立功表现的罪犯进行了从宽处理。1953年5
月,镇压反革命运动基本结束。这场运动清除了残存于两县境内的反革命势力,巩固
了人民政权,稳定了社会秩序,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提供了保障。
“肃反”运动 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开展斗争,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
子”的指示。1956年中共即墨县委成立了肃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案组,
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和学校中开展内部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运动(习惯
称为“肃反”)。经过广泛发动群众,采取政策攻心,内查外调等方法,清查出隐藏
在革命队伍内部的反革命分子, 依法分别进行了处理。1957年5月,“肃反”运动基
本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