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治安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4&rec=515&run=13

旧时治安机构 清代,即墨县署设典史,协理知县掌管缉捕狱囚。同时,设捕班、
皂班、壮班三班衙役,分掌缉捕、刑罚、传递等差使。1902年(光绪二十八年),建
立县巡警局, 设警务长(由县长兼任)、区官、巡官,招募长警役。1913年(民国2
年),改县巡警局为警察事务所。所长由县知事兼任。设警佐主管具体工作。另设巡
官1名、巡警30余名。1918年组建县警察队。有警佐、警务长、雇员、司书生各1名,
巡警40名。1928年县警察所改为县公安局。1930年将警察队编为民团。1934年增设金
口、城阳两处公安分局。是年,县公安局有局长1人、警官9人、长警127人,枪158支。
在此期间, 于基层推行保甲制。乡村每10户为1甲,设甲长1人,10甲为1保,设正、
副保长各1人。1938年1月,日本侵略军占据即墨城,县公安局随同县政府溃散。1945
年12月,国民党即墨县政府重新组建警察局及保安警察队。同时设西关、河南两处分
驻所。1947年,县警察局共计有长警573人。1949年5月,即墨县城解放,警察局大部
人员逃散,局长宋履九带领100余人向人民解放军投诚。
附:日伪警察科 1938年1月,日军占领即墨县城后,伪即墨县政权组建警务局。
同年6月, 改称警察科,为伪县政权第四科,并组建警察大队,下设3个中队,共350
余人。 1940年改编为即墨区警备队,辖5个中队,每中队百余人。嗣后,于即墨城、
城阳、 流亭等地设立10处警察分局及王演庄等5个警察分驻所。于县城河南、南关等
地设5个派出所, 另有两个分遣所和巡警队, 全县有巡警771人。县警察科自建立至
1943年均由日军派驻指导员, 操纵科内重大事宜。1945年8月日军投降后,警察科随
之解体。
人民公安机构 1942年10月,成立即墨县政府公安局及公安武装特务队。1945年
特务队改为公安队。各区公所设公安特派员。1950年原隶属南海专署公安局的城关、
城阳两处公安分局移交县公安局,增设阴岛、蓝村、灵山三个派出所。1952年县公安
局侦察股改称政治保卫股、审讯股改称预审股。城关、城阳两处分局改称派出所,撤
销阴岛、董村、灵山三个派出所。1955年公安队改称武装警察队。
1945年8月, 成立即东县政府公安局及警卫队。同时,设金口公安分局。1947年
设店集派出所。 1949年6月,撤销金口公安分局,店集派出所改称公安分局,1950年
撤销。周年,增设鳌山、王村派出所,恢复金口公安分局。1952年撤销金口公安分局
和王村派出所。1954年增设周戈庄派出所。
1956年3月,即墨、即东两县公安局合并,成立即墨县公安局,设局长1人、副局
长4人,下属6个派出所。1959年春,增设鳌山卫、山南、山东头、南黄埠、北七沟、
外疃、黄龙庄、雄崖所、黑子、东陆戈庄、金口、阴岛12处边防派出所。1960年增设
温泉、南泉、店集三处派出所。1962年8月边防机构移交烟台军分区。1966年增设8处
派出所。 武装警察中队改属县武装部。1968年3月,公安局被实行军事管制,成立即
墨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1973年,撤销军管。1974年,重新组建山南、洼里、皋
虞、 鳌山卫、丰城5处边防派出所。1980年设移风大沽河水源地派出所,边防股及边
防派出所改编为山东省即墨县人民边防武装警察大队,县武装部将武警中队移交县公
安局,并组建消防中队。1982年城关派出所改称公安分局。1983年边防武装警察大队
列入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即墨县大队。1984年增设22处乡镇
派出所。1985年,招收农民合同制民警79人。1986年增设石棚水源地派出所,武装警
察大队撤销。边防、海防、武警属上级业务部门及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87年增设交
通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