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军政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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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民兵训练主要采取小型、分散、早出晚归
的方式进行。1958年大办民兵师后,采取特忙停训,大忙小训,不忙多训的劳武结合
方针。1963年采取排、连以上干部骨干由县组织训练,时间10—30天;骨干民兵由人
民公社武装部组织训练,时间5—10天。1981年对民兵实行周期训练,一个周期30天,
两年完成。青岛军分区分批轮训专职武装干部,县轮训民兵排级以上干部,公社轮训
基干民兵。 第一周期(1981—1982年)训练专职武装干部51人,连排级干部272人,
基干民兵6544人,打坦克班、迫击炮分队、重机枪分队、无座力炮分队、高射机枪分
队、 “四○”火箭筒分队、侦察分队等924人。训练及格率为86%。第二周期(1983
—1984年) 训练专职武装干部23人,基干民兵5823人。1985年,13处乡镇708名基干
民兵参加了各类专业训练。1986年,县人民武装部分别在营上、即墨城、灵山、店集
等乡镇, 对609名专业基干民兵进行了训练。1987年,县武装部分别在县民兵训练基
地和灵山镇、 店集镇、洼里乡,组织16处乡镇674名民兵,48名连排级干部进行军事
理论训练。
政治教育 民兵政治教育,始终围绕着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进行。战争年代,
分别以抗日救国保家乡、反对内战、解放全中国等为教育内容。新中国建立后,县人
民武装部把“民兵俱乐部”、“文化中心”和“青年之家”作为民兵活动的阵地和陶
冶共产主义情操的场所。坚持每月上一堂政治课。教育内容是随着党的各个时期的中
心任务而更换。并利用“五·一”、“八·一”、“十·一”、元旦、春节等节日,
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电影和文艺演出及体育比赛等形式强化教育效果。60年代以来,
先后在全县民兵中开展了学雷锋树标兵、创“四好连队”、“五好”民兵、及民兵工
作“三落实”等活动,推动民兵工作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