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民兵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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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日本军队侵占即墨。即墨人民在中共胶东特委的领导下,纷纷建立抗日武
装,组织群众抗日团体。各地相继建立起“青年抗日先锋队”、“青年抗日救国会”
等组织。1942年9月1日,中共山东分局、山东军区颁布《人民武装自卫团暂行条例》,
将“青抗先” 、“游击小组”等一律改称为民兵。1943年8月,县和部分区人民武装
抗日自卫委员会先后建立。 1945年8月,即墨县解放区共建民兵联防大队87个,民兵
发展到1800多人。
1946年6月,蒋介石撕毁了停战协定,在美帝国主义的支持下,悍然发动了内战,
大举进攻解放区。 即墨、即东两县掀起了保家保田的热潮,12.5万多人参加了各种
形式的群众团体, 7800多人参加了民兵组织。经过3年的人民解放战争,民兵队伍在
战火中发展壮大,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两县民兵组织扩大到2.2万多人。武
器装备也由抗日战争时期的大刀、长矛、土枪、土炮发展到步枪、地雷、手榴弹等。
1952年12月11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12日下达《关于实行普遍民兵制和准备实行义务兵役制
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即墨、即东两县据此整顿了民兵组织,实行了普遍民兵制。
至1956年3月, 全县共有乡民兵队部230个, 民兵52416人,其中基干民兵33823人。
1958年8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关于民兵问题的决定》。9月29日,毛泽东主
席发出了“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后,即墨县用10天时间,组建了15个民兵
师(其中一个预备役兵团师) ,25个团(野战兵团10个,基干兵团15个),101个营
(野战营41个, 基干营60个),525个连(野战连188个,基干连337个)。民兵年龄
由原来的18岁—40岁,改为16岁—50岁,按民兵的年龄分为基干民兵、野战民兵和普
通民兵。人民公社建民兵团和野战民兵营,管理区建民兵营,村建民兵连。全县共有
基干民兵58846人(其中女民兵27245人),野战民兵31047人,普通民兵90891人(其
中女民兵37305人) 。1960年,即墨县进一步落实大办民兵师,放宽了参加民兵的条
件,组建了40个民兵师和一个野战民兵师。有基干民兵87332人(其中女民兵38170人),
野战民兵37646人,普通民兵142266人(其中女民兵77201人)。此外,还组建起民兵
特种兵, 其中工兵1350人,装甲兵144人,炮兵1048人,防化学兵270人,通讯兵309
人,卫生兵62人,汽车兵75人,军械兵304人。
1961年1月至4月,即墨县人民武装部对民兵组织进行了全面整顿。整顿后,全县
有民兵营6个, 民兵连863个, 基干民兵75596人(其中女民兵33090人),普通民兵
126119人(其中女民兵62634人)。1962年,即墨县又组建民兵师26个,独立团2个,
独立营11个。 基干民兵92960人(其中女民兵34027人),普通民兵75721人(其中女
民兵33486人) ,此外,田横岛还建立了岛屿民兵连1个。1964年8月,根据中央指示
和中共烟台军分区党委关于组建民兵师、团、营工作的几点意见的精神,即墨县人民
武装部对民兵组织进行整顿。组建民兵师1个,团26个,营153个,连1002个。基干民
兵101032人(其中女民兵36645人, 武装基干民兵15205人),普通民兵92078人(其
中女民兵40469人)。1970年4月,即墨县除沿海6处人民公社的民兵编入部队序列外,
其他20处人民公社共同组建即墨县民兵独立团, 分6个营,20个连和一个直属连,计
5956人。1981年3月,即墨县民兵组织进行了调整改革。建立基干民兵团1个,营4个,
连1096个,总计1113563人。1986年,县民兵团重新进行调整,下设34个营,56个连。
1987年,有基干民兵团1个,营34个,专业分队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