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土地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4&rec=47&run=13

1981年农业资源普查时,全县土地总面积267万亩,其中耕地162.69万亩,占土
地总面积的60.93%;林地(包括果园)面积20.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79%;
荒地(荒山和盐碱地)面积13.06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89%;裸岩薄地2.05万
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77%,道路、河流、水库、住房等用地68.4万亩,占土地总
面积的25.62%。根据国家标准,土地按生产力分为八级。即墨县限于水土条件,无
一级地;又因荒坡岭地差异小,面积小,未划七级地。上列的农、林、荒、岩等地共
有198.6万亩,按国家规定标准,划分为二级地19.7万亩、三级地117.26万亩、四
级地32.61万亩、五级地21.77万亩、六级地5.21万亩、八级地2.05万亩。1985年,
全县耕地面积136.9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1.28%,比1981年减少了25.75万亩;
林地面积27.3万亩, 占土地总面积的10.23%,比1981年增加6.5万亩。1987年,
全县耕地面积135.81万亩, 占土地总面积的50.65%,比1981年减少26.88万亩;
林地面积28.7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0.75%,比1981年增加7.9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