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纪律检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4&rec=450&run=13

中共即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以来,通过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检查处理
党员违纪案件,纯洁了党的组织,提高了党的威信,增强了党的战斗力。1951至1956
年,共处分违纪党员676名,其中开除党籍的283人,留党察看的72人,撤职的47人,
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的274人。 1957至1965年,共处分违纪党员1299人,其中开除党
籍514人, 留党察看252人,撤销职务的85人,严重警告和警告的448人。1966至1978
年, 共处分违纪党员442人,其中开除党籍的185人,留党察看的99人,撤销职务的9
人,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的149人。1979年6月,中共即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上级
指示对“文化大革命”以前处理的党员违纪案件,本着“有错必纠、不错不纠、全错
全纠、部分错部分纠、错多少纠多少”的原则,对1304起案件进行了复议。结果,维
持原处分决定的1094起, 占83.9%;改变和撤销原处分决定的210起,占16.1%。
1979年6月至1984年8月, 共处分违纪党员774人,其中开除党籍的58人,留党察看的
323人, 撤销党内职务的61人,严重警告189人,警告143人。其中查处经济领域的违
纪案件88起,追回赃款28.8万元。1984年9月至1987年6月,共处分违纪党员111人,
其中开除党籍的31人, 留党察看的24人,撤销职务的3人,严重警告的21人,警告31
人。 共查处经济领域犯罪案件25起, 追交赃款和赃物折款107万元。 复议历史案件
1294起,改正206起,撤销原处分的158起,修改结论的48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