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标准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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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至1979年,县有关部门先后举办了电压改值、电流改值、电阻改值、形位公
差、机械制图等培训班,共计培训1100人次。1981年开始,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对企业
技术领导干部和技术骨干集中进行了轮训, 参加培训人员210人次,通过培训,学习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以国标GB1.1、GB1.2为实例进行强化教
育, 使参训人员掌握企业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1986年7月,县标准计量管理局发
出通知,要求所有生产、经销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五不准”的规定。即不合格的产品
不准出厂和销售;不合格的原材料、零部件不准投料组装;国家已明令淘汰的产品不
准生产和销售;没有产品质量标准,未经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准生产和销
售;不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假冒名牌。1986年,县属企业的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
33%,1987年提高到100%;乡镇企业的标准覆盖率达到81.6%。1987年,县标准化
管理工作经青岛市标准计量局验收,评为单项先进单位,县标准计量管理局被山东省
标准计量局命名为“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