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物价监督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4&rec=431&run=13

为保证物价政策的执行,维护物价纪律,县物价管理部门除定期进行物价大检查
外,还经常对一些单位进行抽查。国营和集体商业系统均于内部设物价员,对本系统
的物价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物价政策的经营单位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1956年对县百货公司经营的578种商品价格进行检查, 其中超出规定牌价,自行涨价
的商品15种, 当即予以纠正。对县供销合作社各门市部经营的10130种商品价格进行
审查,其中违反规定价格的商品390种,占审价商品种类的3.85%。
1971年全县开展物价大检查。检查了商业系统285个单位,347个生产大队代购代
销店。共审查商品价格206890笔,其中差错1688笔,占审查商品的0.81%。1973年6
月,全县开展物价检查,以1965年商业改革时的订货资料为依据,逐项审查。审查商
品价格163483笔,共查出价格差错4900笔,占3%。由于坚持做到“月自查、季抽查,
一年一次全面大审价” 的制度。 全县商业企业价格差错率由1964年的4.5%,降至
1982年的0.35%。
1984年至1987年县物价管理部门对全县各经营单位的商品价格及工业产品价格进
行了四次全面检查整顿,及时查处了违法行为。1984年,对日用工业品、生产资料、
食品、 饮食业及服务业收费价格进行检查整顿,共检查345个单位,查处物价违纪行
为27件,一般违价案7件,重大违价案2件。1985年,表彰了16个物价信得过的单位,
查处96件违价案,没收和罚款8.762万元。1986年,春节前物价大检查,共检查国营、
集体和个体企业1075家, 查处违价单位149家,占14%。1987年,通过物价检查,查
处违价行为和违价案件276起, 非法收入7.87万元,其中违价行为225件,一般违价
案21件。1985年以来,县物价部门在工商企业中广泛开展了“物价信得过单位”评选
活动,促进了企业执行物价政策的自觉性,评选出一批物价信得过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