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经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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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县工商局从1979年开始进行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1982年开始在全县各大企
业、企业主管部门中组建经济合同管理机构,至1987年10月,全县共有基层经济合同
管理机构761个。 1984年,工商局成立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调
解和裁决。1980至1987年,全县共签订各种经济合同2666336份,总值252757.1万元;
鉴证经济合同96192起,总值31313.21万元;调解经济合同纠纷28起,仲裁经济合同
纠纷5起,争议金额172.6717万元;确认无效合同6起;查处违法合同1起;移送司法
机关合同案件1起。
此外,县工商行政部门,还在工商企业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1985
年,全县有17家企业被青岛市工商局命名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986年,又有
39家企业被命名为“重合同、 守信用” 企业。1987年,全县被青岛市工商局命名的
“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达6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