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侨汇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4&rec=412&run=13

侨汇是广大归侨、侨眷的合法收入,国家采取保护和鼓励的政策。1959年开始,
银行对侨汇制定了具体优待办法,即对汇入的外币,除按国家规定比价兑付人民币外,
还按比例发给一定数量的粮食、食油、煤炭等物品购货券。凭券到指定商店按平价购
买上述物品。同时,发给一定数量的工业品购货券,持券购买工业品时,可享受优待
价。 1978年以后, 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实施, 侨汇数额不断增加。 1987年汇入额
704701.5元,比1962年提高168.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