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当铺钱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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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铺 清末, 即墨城的当铺有 “共益当” (清光绪年间停业) 和“共来当”
(1921年停业) 。1938年朝鲜人于县城开设“三山当”,1945年8月停业。另外,灵
山、蓝村和店集等地,亦设有当铺。即墨当铺的经营特点:一是利率高,一般月息为
2%—3%,其中“三山当”高达10%;二是低值易损物品不收押;三是押值低,一般
只付给实际价值的30%—50%的押值;四是当期短,过期出号。一般当期最长为两年,
最短的只有一个月,抵押物一经出号,即归当铺所有。
钱庄 1947年以前,即墨县经营金融业务的均为私营钱庄。全县最早的钱庄是清
道光年间金家口(今南阡乡金口村)开设的福康号和客旅店(今店集镇)开设的仁德
堂、 同庆号。清光绪年间至抗日战争爆发前,境内私营钱庄最多时达128家,其中即
墨城26家、 客旅店23家、金家口9家、刘家庄13家、灵山12家、鳌山卫13家、蓝村32
家。资本额最大的是金家口的福顺德号,资金为20万银元;资本额最小的是金家口的
生成茶炉和利民修鞋铺。钱庄的存款利率一般为年息10%,放款利率一般为年息20—
—30%, 最高的年息300%。大多数钱庄靠出土票吸收社会游资用来经营其它生意。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因战乱频繁,百业呆滞,通货膨胀,钱庄先后倒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