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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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即墨县的国家税、省地方税是按清末地丁银的基数征收,全部上解。
县地方财政支出分经常性支出和临时性支出,全收全支,不留结余。
即墨、即东两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后,两县的财政收入全部上解南海专署,所需
的粮、款、物按月根据胶东行署规定的开支范围、供给标准向南海专署领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即墨县财政支出分预算内支出和预算外支出。预算内财
政支出包括农、林、水、气象事业费,支援农业投资费,教育、卫生、广播、体育事
业费, 抚恤、社会救济费和经济管理费等,1949—1987年总支出38907万元。其中经
济建设费类8495万元, 占财政总支出的21.83%;社会文教费类19730万元,占财政
总支出的50.7%;行政管理费类8169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21.2%;“一平二调”
退赔244万元,物价补贴2269万元,共占财政总支出的6.27%。预算外资金的支出原
则是“先筹后支、 量入为出”,自1949年至1987年总支出3706.8万元,其中经济建
设方面支出1528.7万元,社会文教科技方面支出1509.9万元,行政管理支出137.7
万元,上解支出214.3万元,其它支出316.2万元。其中行政管理费类支出的比例逐
年递减。 三年经济恢复时期(1950—1952),全县财政总支出为187万元,行政管理
费类支出占总支出的93.58%, 平均年支出58万元。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
1957),全县财政总支出1369万元,经济建设费类支出占总支出的4.6%,平均年支
出13万元; 行政管理费类支出占总支出的44.19%,平均年支出121万元。第二个五
年计划期间(1958—1962),全县财政总支出3378万元,经济建设费类支出占总支出
的31.4%, 平均年支出210万元;行政管理费类支出占总支出的20.3%,平均年支
出137万元。 三年调整时期(1963—1965),全县财政总支出1405万元,经济建设费
类支出占总支出的25.62%, 平均年支出120万元;行政管理费类支出占总支出的22
.63%, 平均年支出106万元。第三个五年计划时期(1966—1970),全县财政总支
出2392万元,经济建设费类支出占总支出的17.73%,平均年支出85万元;行政管理
费类支出占总支出的22.58%, 平均年支出122万元。第四个五年计划时期(1971—
1975),全县财政总支出4535万元,经济建设费类支出占总支出的33.27%,平均年
支出302万元;行政管理费类支出占总支出的18.37%,平均年支出167万元。第五个
五年计划时期(1976—1980),全县财政总支出6611万元,经济建设费类支出占总支
出的32.4%,平均年支出429万元;行政管理费类支出占总支出的15.97%,平均年
支出211万元。第六个五年计划时期(1981—1985),全县财政总支出10501万元,经
济建设费类支出占总支出的15.52%, 平均年支出326万元;行政管理费类支出占总
支出的23.92%, 平均年支出503万元。1986—1987年,全县财政总支出8506万元,
经济建设费类支出占总支出的15.3%,平均年支出658万元;行政管理费类支出占总
支出的15.3%,平均年支出2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