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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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即墨、即东两县粮食部门均建立核算制度,只计数量,
不计金额, 不计盈亏,一切费用和耗损均按规定标准据实报销。1953年1月开始,即
墨、即东两县粮食部门所存公粮,均按收购价折算现金,分期向财政部门付款,所征
公粮入库作价付款后即变为商品粮,由粮食部门统一库存和调拨。同时,会计制度由
行政核算转为粮食企业核算制。县粮食局所属的粮库、门市部、购销站等皆不独立计
算损益, 其财产变化均采取结报方式,报县粮食局转帐。956年下半年,县粮食部门
实行政企分开,县粮食局为行政编制,局属粮库、公司、粮站、门市部、加工厂等均
列为企业编制。1963年,国家实行“粮油倒挂”,购价高于销价,粮食部门出现政策
性亏损,国家财政给予定额亏损补贴。是年,烟台专署粮食局核定即墨县粮食系统亏
损额29万元,县粮食局按定额指标分配到下属单位,全年实际亏损仅125958元,占核
定指标的43%。1978年,县粮食部门由管理型转为经营型。县属粮库、粮食管理所、
公司、 加工厂等均由报帐单位改为独立核算单位。 当年扭亏为盈,获利284500元,
1985年利润达140万元,1987年增长为3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