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供货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即墨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4/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4/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4/article/32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4/article/32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即墨县外贸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出口收购计划,结合本县出口收购的实际情况,
将计划分配到各供货单位,同时与各供货部门进行衔接,按照计划所列的出口品种、
数量做好具体生产安排。特别对一些大宗出口商品或重点产品还要写出书面意见,报
告县政府,由政府通过县计划委员会下达出口商品生产计划,再通过县外贸单位与供
货单位衔接落实出口商品生产计划,由省、市土产、畜产、粮食、纺织、抽纱、服装、
工艺、轻工、化工、五矿、机械、设备等外贸分公司或支公司与所属归口的供货部门
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出口收购商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金额、交货地点、时间、
包装、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及运输亏耗的责任等内容,使双方共同遵守。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