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货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4&rec=329&run=13

即墨县外贸部门根据国家下达的出口收购计划,结合本县出口收购的实际情况,
将计划分配到各供货单位,同时与各供货部门进行衔接,按照计划所列的出口品种、
数量做好具体生产安排。特别对一些大宗出口商品或重点产品还要写出书面意见,报
告县政府,由政府通过县计划委员会下达出口商品生产计划,再通过县外贸单位与供
货单位衔接落实出口商品生产计划,由省、市土产、畜产、粮食、纺织、抽纱、服装、
工艺、轻工、化工、五矿、机械、设备等外贸分公司或支公司与所属归口的供货部门
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出口收购商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金额、交货地点、时间、
包装、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及运输亏耗的责任等内容,使双方共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