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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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品进口商品始见于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是年,即墨城同祥茂钱庄
为德商经销颜料。 1904—1906年(光绪三十——三十二年) 由美国、德国进口洋油
(煤油)1万桶;由日本进口洋油3600桶、玻璃230箱、洋布1200件;由印度、日本进
口洋线1000件(据《即墨乡土志》记载)。民国时期,进口洋货剧增,1933年,由城
阳火车站输入的洋货,有棉纱50吨、煤油451吨、火柴材料及火柴313吨、布匹92吨等。
1938年,日本侵略军占领即墨后,日商垄断即墨市场,通过青岛口岸向即墨倾销火油、
盘纸、布匹、卷烟、火柴、服装、鞋袜、罐头、药品、马口铁、瓦棱铁、铁器、鸦片
等,并大量倾销火柴原料:硫化磷、盐酸加里、红粉、胡粉、亚铅、钾、洋胶、松香、
砂子、火柴杆、盒皮等。1945年日军投降后,即墨市场又为美国商品所充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进口商品皆由省、市商业部门统一管理、分配。种类有
手表、食糖、糖枣、脚踏车、花布、化肥、卷烟等。1978年后,随着经济开放,进口
商品逐年增多, 自1979—1987年,引进先进机械设备369台,还进口了手表、仪表、
电视机、聚乙烯、鱼粉、农药、轮胎、玻璃、机械设备、电器、照相机、收音机、空
调机、电冰箱、粮食、植物油、收录机、洗衣机、钢材、木材、车辆、毛料、呢子、
衣服、书刊、纸张、马匹、种鸡、种兔、布料、化肥、食糖、卷烟、酒、医药、医药
器械等群众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
进口途径清末,进入即墨的洋油、洋火、洋布等大都由县内商号、商贩从青岛口
岸贩运入境。民国时期,除县内商号、商贩大量贩运洋货入境外,日、德、英、美等
国商人直接深入即墨市场,一方面培植其代理商倾销洋货,一方面于即墨城设商行、
商号占领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进口商品由省、地区外贸部门或商业部门向县政府下达
分配指标,由商业局、供销合作社办理进货、供应手续。1978年后,进口商品除由省、
市外贸和商业部门统一分配外,即墨县对外贸易公司通过省、市有关外贸单位为中介,
直接从有关国家办理进口事宜, 如青岛服装十二厂,1985年以15万美元1次从日本引
进258台机械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