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物资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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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即墨县人民政府根据上级指示,为开辟商业渠道,活跃商品经济,恢复
了旧的传统庙会(交流地点以区乡集镇为主),组织国营、合作社和私营商业进行小
型物资交流。1952—1953年,先后在全县各区乡主要集镇举办物资交流会27次。这些
交流会以零售为主,结合批发,大力推销、收购土特产品、畜产品、骡、马等,特别
重视供应农用生产资料, 以支持农业生产。1952年9月25至28日,灵山物资交流会,
与会3万人, 购销总值45581元,销货32191元,各种商品总交易比重:工业品占67.
12%, 农副产品占32.88%。1953年6月30日,即墨物资交流会,与会3.5万人,成
交额92999元。交流会推销牲畜40头,猪羊275只,鸭子和鸡3300公斤,簸箕、元斗、
苇笠4317件,地豆、大蒜10784公斤,各种粮食13750公斤,各种布料593匹,胶鞋532
双, 肥料11614公斤,黄菸、红糖等日用百货都有大量销售。1958至1962年,受极左
路线和3年灾害影响, 物资交流会停办。1963至1965年,全县以即墨城为中心,每年
秋季举办1次交流会。 “文化大革命”期间,物资交流会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
掉。 1978年后,每年11月于即墨城举办1次为期半月的物资交流会。1987年秋季,即
墨城物资交流会的零售成交额为93.46万元,批发额为3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