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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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中期到民国初年,即墨县的私营商业以金家口(金口)和即墨城最为兴盛。
金口,由于地理条件优越,约在18世纪末已成为山东省著名的通商口岸,“帆樯
林立,店肆栉比”,贸易相当繁荣。当初的金口商业以土产行、船行为多。清末,金
口商业逐渐衰弱, 人口由2万降至8000人。1925年(民国14年),金口仅有16—35万
公斤吨位的船26艘。1935年,有土产、船行商号32家,油房商号9家,木场商号7家,
南行(承办南商船只商业活动的商行) 5家,细杂货业商号4家,杂货店铺160家,另
外,还有翻砂厂、烟草公司、火柴厂各一家,从业人员仅有千余人。1935年以后,金
口商业更加萧条,至1949年,商户只剩下103家,农兼商户113家。
清光绪年间,即墨城内商号,有当铺2家,布匹、估衣铺6家,中药铺一家,钱庄
两三家,老酒馆、杂货店、茶点铺十几家,还有几家打制首饰的银楼,大都集中于西
阁里街。1902年,德国颜料、英美卷烟、美孚火油等商品充斥即墨市场。伴随洋货的
输入,杂货业由此兴起,不少钱庄也代销洋货。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城厢坐
商摊商有364家。
1933年(民国22年),即墨城织布业兴起,经营杂货的商行、摊贩日增。城内有
资本额较大的坐商200余家, 亦工亦商的织布厂200家左右,其他杂货商近600家。这
时,即墨城的私营商业有杂货、中西药、纸张、屠宰、旅馆、理发、烧锅、黄酒、酱
园、糕点、照像、文具、织布、火油、车马辕具、银匠手饰等行业。1937年,“七·
七”事变后,有钱的地主、商人等迁到即墨城,一时商行、摊贩骤增,金融市场活跃,
时有坐商、 摊贩近千家。 日本商人开办的“三企公司”和朝鲜人开办的卖海洛因的
“三山当” 也在即墨城开设门市,随之,6家卖鸦片的膏店相继开设。日军投降后,
被击溃的国民党杂牌军残部拥进即墨城,军费开支压给商户负担,加之士兵敲诈抢劫,
商户或被迫关门, 或外迁青岛,城内只剩下烧酒黄酒馆52户、中药铺29户、西药铺9
户、修表铺和理发馆36户、油房10户、茶食店9户,饭馆16户、文具店3户、鞋铺18户、
成衣铺10户,另有一些杂货商改为小摊贩。
清末民国时期,即墨县乡村私营商业店铺大部集中于集镇。蓝村在1900至1942年
间有67家,刘家庄在1905至1945年间有31家,店集在1815至1937年间有29家,王村在
1877至1934年间有40家,鳌山卫在1880至1940年间有22家,洼里在1915至1944年间有
23家,周戈庄在1916至1943年间有8家。
1949年,即墨(含即东)解放后,为发展生产,保障人民生活,南海贸易公司及
中国人民银行即墨办事处有计划地推行人民币, 打击金贩子,并抛售粮食272389.5
公斤,以平抑物价。同时,银行为扶持小商贩贷放人民币2632万元,加快了商业恢复,
促进了市场发展。
1956年2月, 即墨县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先在即墨城、蓝村、城
阳(现属崂山县)3个镇召开庆祝大会,以点带面在全县推开。截至1956年3月底,全
县基本上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据统计,县城私营商业共计233
户、 450人,其中公私合营2户、15人;过渡为国营企业的34户、128人;合作形式的
14个组、 80人;代销经销的47户、78人。纳入改造的301人,占总人数的67%。全县
农村从事私营商业者共计2456人,吸收到供销社等单位的300人,合作商店(组)247
人,代销经销的1226人,自营者683人。全县饮食业共988人,过渡为供销社饭店、食
堂的431人, 参加合作饭店的71人,加工赚手工费的165人,自营者321人。1958年,
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全县商业市场基本为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合作商店(组)、饭
店因货源紧缺,或解散,或为供销社代购代销,或分散为个体经营。1961年,全县有
证个体商户200人。1963年,有证个体商户779人。1969年,有证个体商户仅有58人。
1975年有证个体商户全被取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商业被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得以充分发展。
1979年底, 全县个体商户发展到311个。 1987年, 全县个体商业发展到12843户、
19735人,年经营额为18642万元。其中手工业为3413户、6533人,年经营额为6315万
元; 运输业434户、852人,年经营额为87万元;房屋修缮业24户、179人,年经营额
603万元;商业7003户、9734人,年经营额10046万元;饮食业309户、638人,年经营
额656万元;服务业372户、457人,年经营额493万元;修理业1289户、1322人,年经
营额441万元; 其他1户、20人,年经营额1万元。1987年,个体有证商业的商品零售
额为6011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的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