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期到民国初年,即墨县的私营商业以金家口(金口)和即墨城最为兴盛。
金口,由于地理条件优越,约在18世纪末已成为山东省著名的通商口岸,“帆樯
林立,店肆栉比”,贸易相当繁荣。当初的金口商业以土产行、船行为多。清末,金
口商业逐渐衰弱, 人口由2万降至8000人。1925年(民国14年),金口仅有16—35万
公斤吨位的船26艘。1935年,有土产、船行商号32家,油房商号9家,木场商号7家,
南行(承办南商船只商业活动的商行) 5家,细杂货业商号4家,杂货店铺160家,另
外,还有翻砂厂、烟草公司、火柴厂各一家,从业人员仅有千余人。1935年以后,金
口商业更加萧条,至1949年,商户只剩下103家,农兼商户113家。
清光绪年间,即墨城内商号,有当铺2家,布匹、估衣铺6家,中药铺一家,钱庄
两三家,老酒馆、杂货店、茶点铺十几家,还有几家打制首饰的银楼,大都集中于西
阁里街。1902年,德国颜料、英美卷烟、美孚火油等商品充斥即墨市场。伴随洋货的
输入,杂货业由此兴起,不少钱庄也代销洋货。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城厢坐
商摊商有364家。
1933年(民国22年),即墨城织布业兴起,经营杂货的商行、摊贩日增。城内有
资本额较大的坐商200余家, 亦工亦商的织布厂200家左右,其他杂货商近600家。这
时,即墨城的私营商业有杂货、中西药、纸张、屠宰、旅馆、理发、烧锅、黄酒、酱
园、糕点、照像、文具、织布、火油、车马辕具、银匠手饰等行业。1937年,“七·
七”事变后,有钱的地主、商人等迁到即墨城,一时商行、摊贩骤增,金融市场活跃,
时有坐商、 摊贩近千家。 日本商人开办的“三企公司”和朝鲜人开办的卖海洛因的
“三山当” 也在即墨城开设门市,随之,6家卖鸦片的膏店相继开设。日军投降后,
被击溃的国民党杂牌军残部拥进即墨城,军费开支压给商户负担,加之士兵敲诈抢劫,
商户或被迫关门, 或外迁青岛,城内只剩下烧酒黄酒馆52户、中药铺29户、西药铺9
户、修表铺和理发馆36户、油房10户、茶食店9户,饭馆16户、文具店3户、鞋铺18户、
成衣铺10户,另有一些杂货商改为小摊贩。
清末民国时期,即墨县乡村私营商业店铺大部集中于集镇。蓝村在1900至1942年
间有67家,刘家庄在1905至1945年间有31家,店集在1815至1937年间有29家,王村在
1877至1934年间有40家,鳌山卫在1880至1940年间有22家,洼里在1915至1944年间有
23家,周戈庄在1916至1943年间有8家。
1949年,即墨(含即东)解放后,为发展生产,保障人民生活,南海贸易公司及
中国人民银行即墨办事处有计划地推行人民币, 打击金贩子,并抛售粮食272389.5
公斤,以平抑物价。同时,银行为扶持小商贩贷放人民币2632万元,加快了商业恢复,
促进了市场发展。
1956年2月, 即墨县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先在即墨城、蓝村、城
阳(现属崂山县)3个镇召开庆祝大会,以点带面在全县推开。截至1956年3月底,全
县基本上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据统计,县城私营商业共计233
户、 450人,其中公私合营2户、15人;过渡为国营企业的34户、128人;合作形式的
14个组、 80人;代销经销的47户、78人。纳入改造的301人,占总人数的67%。全县
农村从事私营商业者共计2456人,吸收到供销社等单位的300人,合作商店(组)247
人,代销经销的1226人,自营者683人。全县饮食业共988人,过渡为供销社饭店、食
堂的431人, 参加合作饭店的71人,加工赚手工费的165人,自营者321人。1958年,
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全县商业市场基本为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合作商店(组)、饭
店因货源紧缺,或解散,或为供销社代购代销,或分散为个体经营。1961年,全县有
证个体商户200人。1963年,有证个体商户779人。1969年,有证个体商户仅有58人。
1975年有证个体商户全被取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商业被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得以充分发展。
1979年底, 全县个体商户发展到311个。 1987年, 全县个体商业发展到12843户、
19735人,年经营额为18642万元。其中手工业为3413户、6533人,年经营额为6315万
元; 运输业434户、852人,年经营额为87万元;房屋修缮业24户、179人,年经营额
603万元;商业7003户、9734人,年经营额10046万元;饮食业309户、638人,年经营
额656万元;服务业372户、457人,年经营额493万元;修理业1289户、1322人,年经
营额441万元; 其他1户、20人,年经营额1万元。1987年,个体有证商业的商品零售
额为6011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的19.08%。
第一节 私营商业
清朝中期到民国初年,即墨县的私营商业以金家口(金口)和即墨城最为兴盛。
金口,由于地理条件优越,约在18世纪末已成为山东省著名的通商口岸,“帆樯
林立,店肆栉比”,贸易相当繁荣。当初的金口商业以土产行、船行为多。清末,金
口商业逐渐衰弱, 人口由2万降至8000人。1925年(民国14年),金口仅有16—35万
公斤吨位的船26艘。1935年,有土产、船行商号32家,油房商号9家,木场商号7家,
南行(承办南商船只商业活动的商行) 5家,细杂货业商号4家,杂货店铺160家,另
外,还有翻砂厂、烟草公司、火柴厂各一家,从业人员仅有千余人。1935年以后,金
口商业更加萧条,至1949年,商户只剩下103家,农兼商户113家。
清光绪年间,即墨城内商号,有当铺2家,布匹、估衣铺6家,中药铺一家,钱庄
两三家,老酒馆、杂货店、茶点铺十几家,还有几家打制首饰的银楼,大都集中于西
阁里街。1902年,德国颜料、英美卷烟、美孚火油等商品充斥即墨市场。伴随洋货的
输入,杂货业由此兴起,不少钱庄也代销洋货。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城厢坐
商摊商有364家。
1933年(民国22年),即墨城织布业兴起,经营杂货的商行、摊贩日增。城内有
资本额较大的坐商200余家, 亦工亦商的织布厂200家左右,其他杂货商近600家。这
时,即墨城的私营商业有杂货、中西药、纸张、屠宰、旅馆、理发、烧锅、黄酒、酱
园、糕点、照像、文具、织布、火油、车马辕具、银匠手饰等行业。1937年,“七·
七”事变后,有钱的地主、商人等迁到即墨城,一时商行、摊贩骤增,金融市场活跃,
时有坐商、 摊贩近千家。 日本商人开办的“三企公司”和朝鲜人开办的卖海洛因的
“三山当” 也在即墨城开设门市,随之,6家卖鸦片的膏店相继开设。日军投降后,
被击溃的国民党杂牌军残部拥进即墨城,军费开支压给商户负担,加之士兵敲诈抢劫,
商户或被迫关门, 或外迁青岛,城内只剩下烧酒黄酒馆52户、中药铺29户、西药铺9
户、修表铺和理发馆36户、油房10户、茶食店9户,饭馆16户、文具店3户、鞋铺18户、
成衣铺10户,另有一些杂货商改为小摊贩。
清末民国时期,即墨县乡村私营商业店铺大部集中于集镇。蓝村在1900至1942年
间有67家,刘家庄在1905至1945年间有31家,店集在1815至1937年间有29家,王村在
1877至1934年间有40家,鳌山卫在1880至1940年间有22家,洼里在1915至1944年间有
23家,周戈庄在1916至1943年间有8家。
1949年,即墨(含即东)解放后,为发展生产,保障人民生活,南海贸易公司及
中国人民银行即墨办事处有计划地推行人民币, 打击金贩子,并抛售粮食272389.5
公斤,以平抑物价。同时,银行为扶持小商贩贷放人民币2632万元,加快了商业恢复,
促进了市场发展。
1956年2月, 即墨县开始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先在即墨城、蓝村、城
阳(现属崂山县)3个镇召开庆祝大会,以点带面在全县推开。截至1956年3月底,全
县基本上完成了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据统计,县城私营商业共计233
户、 450人,其中公私合营2户、15人;过渡为国营企业的34户、128人;合作形式的
14个组、 80人;代销经销的47户、78人。纳入改造的301人,占总人数的67%。全县
农村从事私营商业者共计2456人,吸收到供销社等单位的300人,合作商店(组)247
人,代销经销的1226人,自营者683人。全县饮食业共988人,过渡为供销社饭店、食
堂的431人, 参加合作饭店的71人,加工赚手工费的165人,自营者321人。1958年,
随着人民公社的建立,全县商业市场基本为国营商业独家经营。合作商店(组)、饭
店因货源紧缺,或解散,或为供销社代购代销,或分散为个体经营。1961年,全县有
证个体商户200人。1963年,有证个体商户779人。1969年,有证个体商户仅有58人。
1975年有证个体商户全被取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个体商业被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得以充分发展。
1979年底, 全县个体商户发展到311个。 1987年, 全县个体商业发展到12843户、
19735人,年经营额为18642万元。其中手工业为3413户、6533人,年经营额为6315万
元; 运输业434户、852人,年经营额为87万元;房屋修缮业24户、179人,年经营额
603万元;商业7003户、9734人,年经营额10046万元;饮食业309户、638人,年经营
额656万元;服务业372户、457人,年经营额493万元;修理业1289户、1322人,年经
营额441万元; 其他1户、20人,年经营额1万元。1987年,个体有证商业的商品零售
额为6011万元,占全县商业零售额的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