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市政生活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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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12月,即墨城的日伪政府机关用电照明。后来一些商栈、店铺也用上了照
明电。1945年8月,即墨中断用电时,约有用户100左右。
1949年10月即墨城开始发电时, 主要供驻即墨城的部队和政府机关照明用电。
1950年, 即墨城区的一些工商业户和居民也开始用照明电。照明用户总数为150个,
全年生活照明用电2.6万度。1952年底,即墨城共有照明灯头1200个。随着发电能力
的扩大, 市政生活用电逐年增加,1958年,即墨城共有照明用电户250户,全年照明
用电量为22.5万度,占总用电量的68.6%。1959年后,随着电力事业的发展,县城
生活用电日益普及,公共设施逐年增多,市政生活用电量迅速增长。1966年,全县市
政生活用电73.2万度, 占全县总用电量的14.1%。1977年,全县市政生活用电263
万度,占全县总用电量的4.5%。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用电器的迅速普
及,市政生活设施日益增多,全县市政生活用电逐年增加。1987年,全县市政生活用
电量达到1211万度,占全县总用电量的7%,比1949年增加263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