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缝纫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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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队缝纫业的基础是由手工业联社下放到农业生产合作社办的10个缝纫社(组)。
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全县农村缝纫业稳步发展。至1977年,全县社办缝纫企业
发展至15个, 年产值455万元; 队办缝纫企业26个,年产值210万元(以上两产值为
1970年不变价)。1980年,由于上海、青岛等大中城市生产的新式服装占领市场,即
墨的服装业一度下降。1981年,全县12个社办缝纫企业多方聘请技术能人,不断变换
服装式样, 提高产品质量, 给服装制造业带来生机,全年生产服装20万件,总产值
119万元。 1982年,农村普遍实行了生产责任制,由于生产效率的提高,出现了大量
剩余劳力。这样,一些农村妇女挤入了商品生产的洪流,她们在家做成服装后拿到集
镇、 县城交易。1987年,县人民政府因势利导,在鹤山路新建了26400平方米的服装
批发市场, 进一步促进了服装加工业的发展。逐步形成了男、女成衣等7类产品,每
一类产品都有多个加工基地。如大信村乡有17个村约5000人从事童装生产,年收入达
400余万元; 留村乡以西程戈庄为中心有1000余户农民从事羊毛衫生产;即墨镇以河
南村为中心形成青岛时装加工基地。这些加工基地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为中心,辐射邻
村, 以户为主, 分散加工。形成一个依托市场、按需生产的服装加工系统。此外,
1987年全县还有13个乡镇办服装生产企业,35个村办服装生产企业。其中,乡镇办企
业年生产成衣67万件,村办企业生产成衣219万件,个体及联户企业生产成衣480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