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林木保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2&A=4&rec=140&run=13

林木管理1936年以前,公私林木,都按权属关系加以保护。1937至1949年战乱期
间,林木被乱砍滥伐,遭受严重破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民政府采取诸多措施,保护林木发展。1954年,即
东县人民政府为了确保公私合作造林成果,向林业合作社、农林合作社和林业生产互
助组颁发了78份承领证和使用证,承领面积7094亩。1964年,即墨县人民委员会向农
业合作社和个人颁发了“集体林木土地所有证”和“社员四旁树木所有证”。1972和
1981年,又进行了两次林木确权发证。
1952年,于重点林区建立护林组织;1954年,制定了《保护林木及培育林木暂行
办法》,规定“谁种谁有”、“护林者奖,毁林者罚”等内容,1955年,制定了《林
木采伐管理办法》 ,禁止乱砍滥伐和木材外流。1963年1月,颁发了《护林布告》。
1978年3月,制定了《护林制度》,同年6月颁发了《关于保护林木发展林木的布告》。
1986年,成立县护林防火领导小组,重点乡镇建立了护林防火小组。为了确保林木成
材,县政府还在1954年做出了“严禁破坏砍伐林木,如必须采伐时,公有林必须经县
人民政府批准,私有林亦须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合理采伐,不得自便”的规定。1956年,
下达了关于《立即制止有关单位非法采购木材的通知》,明确规定:确需收购木材的
“须经县工商科证明”,林业科批准,发给采购证后,方得到指定地点,限定树种,
按照规格,定期定量采购”。1978年,又规定了集体林木采伐呈批手续,禁止任何单
位和个人随便到生产队购买鲜树。1985年,县林业局印制了《林业采伐许可证》,明
确规定了采伐树木的申批手续。
病虫害防治据县林业部门调查, 全县有林木病害32种、虫害105种。主要树种的
主要病虫害是:赤松的主要病虫害有松稍螟、松干蚧壳虫和松落叶病。刺槐的主要虫
害有豆天蛾、扁刺蛾、蚜虫、刺槐小皱蝽和刺槐夹螟。杨类的大敌是光肩星天牛和中
华星天牛,其次是青杨枝天牛。经常发生的还有杨扇舟蛾、杨小舟蛾、刺蛾、午毒蛾、
柳毒蛾、柳木蠹蛾、白杨蚜、金龟甲、白杨透翅蛾、杨溃疡病、早期落叶病等。柳的
主要害虫是光肩星天牛和中华星天牛,其次是柳木蠹蛾、柳厚壁叶蜂和柳蓝叶甲。榆
树的大敌是榆木蠹蛾和金龟甲类,其次是天牛、榆四条棉蚜和榆毒蛾。泡桐的主要病
害是泡桐丛枝病,其次是泡桐腐烂病。
1955年,王村东山、崔戈庄东山、车龙乡南山、鳌山、店集等地松毛虫暴发成灾,
受害面积1.9万余亩。受害松林达1500余亩。1963年,松毛虫为害面积7780亩。最高
密度达每株600余头。 松干蚧壳虫是50年代末由崂山县传来的,几乎年年发生。1959
年,东部3.1675万亩松树全部受害,严重垂枝枯黄的5.5365万亩;1972年,有6.3
万亩松林受害,占松林总面积的60%以上,其中严重垂枝枯黄的2.6万亩,完全枯死
的0.9万亩。百杨透翅蛾、光肩星天牛等虫害历年都有较大面积发生,少则千余亩,
多则几万亩。1982年,光肩星天牛危害林木达3.15万亩。
几年来,县林业部门对林木病虫害的防治采取了相应措施。主要是逐级建立测报
制度,一面采取人工捕捉、药剂喷杀等办法消灭虫害,一面加强环境保护,充分利用
害虫的天敌消除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