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治理 1979年县环境保护机构建立以来,逐步加强了对全县废水污染源的控
制,特别对工业废水中的铬废水、氰化物废水、铜废水、有机废水和氟化物废水进行
了治理。铬废水主要来自电镀行业。1982年县环境保护部门对全县36个电镀厂(点)
采取了“关、停、并、转、迁”措施进行整顿,对批准生产的青岛电镀厂、城关电镀
厂、即墨五金电镀厂、南泉拔丝厂、南泉机械厂、即墨县镀锌厂、灵山镇电镀厂、刘
家街电镀厂、 万华埠电镀厂9个厂(点),下达生产废水排放标准。1985至1987年,
上述厂(点)分别采用“还原气浮法”、“逆流漂洗法”、“化学法”等措施对废水
进行处理,使排放废水的含铬量由原来的23—19.15毫克/升,降至0.014—0.013
毫克/升。万华埠电镀厂、灵山镇电镀厂采用“逆流漂洗法”,将生产废水回收利用,
避免了污染。排放含氰化物废水的工厂企业,主要采用“化学法”、“次氯酸钠法”
处理生产废水。即墨县钢锉厂(牛齐埠乡)原排放的生产废水含氰量高达39毫克/升,
采用“化学法”处理后,含氰量降至0.5毫克/升。即墨县镀锌厂采用“次氯酸钠法”
处理生产废水, 使含氰量由原来的8.65毫克/升,降至0.026毫克/升。排放含铜
废水的工厂企业多采用“化学法”处理生产废水。青岛铜材厂原排放的生产废水含铜
量达15.36毫克/升, 经“化学法”处理后,废水的含铜量降至3.52毫克/升。即
墨县造纸厂、 肉联厂、黄酒厂、印染厂等20余家工厂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含COD量高
达15260.80毫克/升。1986年9月,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运转后,将县肉联厂、
黄酒厂等21家工厂企业和城区居民生活排放的废水统一回收,综合整治,取得了一定
效果。排放含氟化物废水的厂家,多采用“化学法”处理生产废水。青岛即墨化工厂
(太祉庄乡)1986年10月采用“化学法”处理生产废水,使废水的含氟量达到了国家
规定的排放标准。
废气治理 80年代以来,通过推广型煤,城镇居民的生活用煤逐渐由散煤变为型
煤,以减少烟尘等有害物质的排放量。农村居民煤、草兼用,逐步将旧灶改为节煤灶。
1985年以来,型煤逐渐进入农户。部分居民开始使用液化气与沼气,一定程度上减少
了对大气的污染。1987年初,全县拥有锅炉237台,其中应更换或改造的锅炉105台,
占44.3%。 至年底改造和更换锅炉83台,占应更换或改造锅炉的79%以上。改造或
更换锅炉的烟尘浓度由原来的5级降至1级以下,全部达到了国家的排放标准。此外,
全县90%的锅炉安装了消烟除尘设施,使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有所降低。同年,全县
改造窑炉210台,占窑炉总数481台的44%。青岛黄河铸造厂、青岛第一农业机械厂、
青岛轧钢厂、即墨县玛钢厂、即墨县阀门厂、青岛铜材厂等工厂企业分别采用“喷粉
机械加煤法” 、“水洗降尘法”等工艺,使林格曼由原来的5级降至1—2级。个别窑
炉采取加高烟囱的办法,以减少污染。
噪声治理 即墨县对工业噪声的治理,主要采取密闭和搬迁措施。县地毯二厂织
毯车间的机器噪声影响即墨镇窑头村居民生活,采取密闭设施,初步控制了噪声污染。
长直乡侯家屯村办企业将影响居民生活的加板锤搬迁村外。对交通噪声的治理,则采
取在街道和公路两侧栽植防护林的措施以阻止噪声扩散。1981至1987年,即墨城区栽
植防护林近万余株。
废渣治理 即墨县对工厂企业和城区居民生活排放的废渣,大部分进行了综合利
用。煤渣用以烧制砖瓦或垫铺路基,酿造渣用以作饲料或晒干作燃料,机械加工废渣
多回收利用。 1974至1985年, 利用城区居民生活废渣10000余平方米, 填平湾沟等
5000多平方米(地面面积)。1987年,全县综合利用工业废渣3039吨。
征收排污费 即墨县从1980年8月起, 根据国务院《征收排污费办法》和鲁政发
(1980)99号文件规定,对工厂企业征收排污费。
第二节 治理措施
废水治理 1979年县环境保护机构建立以来,逐步加强了对全县废水污染源的控
制,特别对工业废水中的铬废水、氰化物废水、铜废水、有机废水和氟化物废水进行
了治理。铬废水主要来自电镀行业。1982年县环境保护部门对全县36个电镀厂(点)
采取了“关、停、并、转、迁”措施进行整顿,对批准生产的青岛电镀厂、城关电镀
厂、即墨五金电镀厂、南泉拔丝厂、南泉机械厂、即墨县镀锌厂、灵山镇电镀厂、刘
家街电镀厂、 万华埠电镀厂9个厂(点),下达生产废水排放标准。1985至1987年,
上述厂(点)分别采用“还原气浮法”、“逆流漂洗法”、“化学法”等措施对废水
进行处理,使排放废水的含铬量由原来的23—19.15毫克/升,降至0.014—0.013
毫克/升。万华埠电镀厂、灵山镇电镀厂采用“逆流漂洗法”,将生产废水回收利用,
避免了污染。排放含氰化物废水的工厂企业,主要采用“化学法”、“次氯酸钠法”
处理生产废水。即墨县钢锉厂(牛齐埠乡)原排放的生产废水含氰量高达39毫克/升,
采用“化学法”处理后,含氰量降至0.5毫克/升。即墨县镀锌厂采用“次氯酸钠法”
处理生产废水, 使含氰量由原来的8.65毫克/升,降至0.026毫克/升。排放含铜
废水的工厂企业多采用“化学法”处理生产废水。青岛铜材厂原排放的生产废水含铜
量达15.36毫克/升, 经“化学法”处理后,废水的含铜量降至3.52毫克/升。即
墨县造纸厂、 肉联厂、黄酒厂、印染厂等20余家工厂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含COD量高
达15260.80毫克/升。1986年9月,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投入运转后,将县肉联厂、
黄酒厂等21家工厂企业和城区居民生活排放的废水统一回收,综合整治,取得了一定
效果。排放含氟化物废水的厂家,多采用“化学法”处理生产废水。青岛即墨化工厂
(太祉庄乡)1986年10月采用“化学法”处理生产废水,使废水的含氟量达到了国家
规定的排放标准。
废气治理 80年代以来,通过推广型煤,城镇居民的生活用煤逐渐由散煤变为型
煤,以减少烟尘等有害物质的排放量。农村居民煤、草兼用,逐步将旧灶改为节煤灶。
1985年以来,型煤逐渐进入农户。部分居民开始使用液化气与沼气,一定程度上减少
了对大气的污染。1987年初,全县拥有锅炉237台,其中应更换或改造的锅炉105台,
占44.3%。 至年底改造和更换锅炉83台,占应更换或改造锅炉的79%以上。改造或
更换锅炉的烟尘浓度由原来的5级降至1级以下,全部达到了国家的排放标准。此外,
全县90%的锅炉安装了消烟除尘设施,使废气中污染物的浓度有所降低。同年,全县
改造窑炉210台,占窑炉总数481台的44%。青岛黄河铸造厂、青岛第一农业机械厂、
青岛轧钢厂、即墨县玛钢厂、即墨县阀门厂、青岛铜材厂等工厂企业分别采用“喷粉
机械加煤法” 、“水洗降尘法”等工艺,使林格曼由原来的5级降至1—2级。个别窑
炉采取加高烟囱的办法,以减少污染。
噪声治理 即墨县对工业噪声的治理,主要采取密闭和搬迁措施。县地毯二厂织
毯车间的机器噪声影响即墨镇窑头村居民生活,采取密闭设施,初步控制了噪声污染。
长直乡侯家屯村办企业将影响居民生活的加板锤搬迁村外。对交通噪声的治理,则采
取在街道和公路两侧栽植防护林的措施以阻止噪声扩散。1981至1987年,即墨城区栽
植防护林近万余株。
废渣治理 即墨县对工厂企业和城区居民生活排放的废渣,大部分进行了综合利
用。煤渣用以烧制砖瓦或垫铺路基,酿造渣用以作饲料或晒干作燃料,机械加工废渣
多回收利用。 1974至1985年, 利用城区居民生活废渣10000余平方米, 填平湾沟等
5000多平方米(地面面积)。1987年,全县综合利用工业废渣3039吨。
征收排污费 即墨县从1980年8月起, 根据国务院《征收排污费办法》和鲁政发
(1980)99号文件规定,对工厂企业征收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