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82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82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凡上级核定下达的教育经费,则由县教育局按照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 人员编制,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和勤俭办事业的原则,有计划地分配使用;农村 集体办学经费,则由中心小学按集资办学的管理办法和开支标准编造预算,经乡(镇) 政府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执行;中小学的勤工俭学收入(包括校办工厂收入),则 由学校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缴纳所得税,不上交利润,主要用于改善校办工厂、 农场的生产条件,扩大再生产,用于补充教学经费、教师福利和学生困难补助、学习 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