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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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日本侵略势力的侵入及日货冲击,私营商业日趋萧条,有的
甚至歇业倒闭。抗日战争胜利后,党和政府大力扶持私营商业,但因久经战乱,元气
大伤,私营商业发展缓慢,部分商号濒临停业,有些经济实力较大的商号则转移财产
到外地经商。
建国初期,胶南县在建立国营商业、发展供销商业的同时一方面扶持濒临倒闭的
私营商业,一方面对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私商进行整顿。1951年,县政
府工商科对私营商业的贷款进行全面登记,并增加对私营商业的税收。1952年,对私
营商业进行分行业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是年,全年共有私营商业1601户,其中坐
商133户,摊商1226户,行商242户。1953年11月,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全县经
销粮食的私营商业全部转业或改为代销。1954年秋,国家对棉布实行统购统销,全县
棉布零售商,部分改为经销,部分歇业。此时,胶南县采用逐步过渡的办法,引导私
营商业向合作化方向发展,对私营商业逐行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全县2600户私营商业
全部实行经销代销。
1955年2月, 各区供销社普遍召开私营商业座谈会,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教
育,号召各私营商业者在自愿互利的原则下,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积极开
展供销业务。私营商业互助合作的形式主要有经销、经营小组、合作小组、合作商店、
代购代销(不允许自营业务)等。1956年,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有
3933户私商接受了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