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9月,胶南县在王戈庄、祝家、水城、洼子4个乡进行组建人民公社试点。
是月,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中,全县原有的41个乡合并建立了18处人民公社,入
社农户达135582户,占总农户的99.9%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
五位一体”。内设办公室及农业、林业、水利、水产、工业、财政、民政、司法、文
教、 武装、粮食、信用、供销等部。组织上实行军事编制,全县共建立34个团、195
个营、1052个连、5315个排;生产上实行集体化,统一就餐。时全县共兴办公共食堂
3459处,就餐人数达63.5万人。还盲目办起托儿所幼儿园3753处、幸福院49处、妇产
院26处、缝纫组222处、理发室187处、社办医院13处、社办医疗站96处。公社对生产
资料实行无偿调用。 1958年秋大炼钢铁,县社两级共无偿占用生产队土地10359亩、
山场36818亩、劳动日372727个。
1959年3月,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纠正无偿调用农民生产资料的“共产风”。
体制上由公社核算改为生产队核算。 全县核算单位由18个增加823个;经济上进行算
账、退赔,各公社组织力量清资核产、结算帐目,本着“原物尚在的归还原物,原物
不在的合理折价,付给价款,暂时无力兑现的打好欠条”的原则进行算帐、退赔;管
理上由大队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罚责任制”(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减产
罚);分配上承认各生产队之间的收入差别。
1959年秋,进行“反右倾”斗争,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受挫,“三包一奖罚”责任
制遭到破坏,粮食减产,生活困难,人口外流。
1961年后,胶南县调整规模过大的人民公社,新成立隐珠、黄岛、小场、藏南、
寨里、 张戈庄6处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由18处增加到24处。正式确立“三级(公社、
大队、生产队)所有,队(生产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
核算, 自负盈亏。全县核算单位由原来的823个调整为5720个。实行土地、劳力、耕
畜、农具四固定,归生产队所有,各级都不得调用。同时,确立生产队的分配自主权,
克服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停办公共食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县普遍实行
“钱帐分管,开支审批,日清月结,帐务公开,夏秋预分,年终决分”的财务管理制
度和“劳动定额”等劳动管理制度。制定鼓励社员经营家庭副业的政策,调动了社员
的积极性。
1964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全县普遍推行“大寨记工法”,实行一年一
次评工记分。1971年,43个大队由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核算改为公社、大队两级
核算。 后因干部群众的抵制,又恢复三级核算。是年,有592个生产队收回社员的自
留地, 618个生产队并入其他生产队。1973年,将一年一评的评工记分办法改为“死
分活评”、“定额记分”和“评工记分”相结合的办法。此法虽较前有所改进,但仍
不能改变吃“大锅饭”的弊端。1976年,公社又建立一队(建筑队)、一场(家禽孵
化场)、三部(人民公社服务部、委托部、粮油调剂部)、三组(农机家具维修加工
组、生活服务组、粮油饲料加工组)。全县24处公社均建立建筑队、孵化场、委托部,
有23处公社建立人民公社服务部、粮油调剂部,1147个大队建立农机家具维修加工组、
粮油饲料加工组, 600多个大队建立生活服务组。名曰“实行经济代替”,实则限制
了市场贸易。
“农业学大寨”后期,特别是1976年12月全国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后,把社员
个人开小荒、经营自留地、利用宅院种瓜种菜、发展家庭饲养业等当成资本主义倾向,
加以限制或取缔。 1977年1月,灵山卫公社东街、西门外等大队率先实行由生产队向
大队过渡。1978年,全县有66个大队由生产队核算过渡到大队统一核算,实行农机具、
牲口、劳力、土地四固定,所有权归生产大队,固定到生产队管理使用。这种过渡挫
伤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群众称之为“穷过渡”。
第三节 人民公社化
1958年9月,胶南县在王戈庄、祝家、水城、洼子4个乡进行组建人民公社试点。
是月,在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高潮中,全县原有的41个乡合并建立了18处人民公社,入
社农户达135582户,占总农户的99.9% 。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
五位一体”。内设办公室及农业、林业、水利、水产、工业、财政、民政、司法、文
教、 武装、粮食、信用、供销等部。组织上实行军事编制,全县共建立34个团、195
个营、1052个连、5315个排;生产上实行集体化,统一就餐。时全县共兴办公共食堂
3459处,就餐人数达63.5万人。还盲目办起托儿所幼儿园3753处、幸福院49处、妇产
院26处、缝纫组222处、理发室187处、社办医院13处、社办医疗站96处。公社对生产
资料实行无偿调用。 1958年秋大炼钢铁,县社两级共无偿占用生产队土地10359亩、
山场36818亩、劳动日372727个。
1959年3月,县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纠正无偿调用农民生产资料的“共产风”。
体制上由公社核算改为生产队核算。 全县核算单位由18个增加823个;经济上进行算
账、退赔,各公社组织力量清资核产、结算帐目,本着“原物尚在的归还原物,原物
不在的合理折价,付给价款,暂时无力兑现的打好欠条”的原则进行算帐、退赔;管
理上由大队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罚责任制”(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减产
罚);分配上承认各生产队之间的收入差别。
1959年秋,进行“反右倾”斗争,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受挫,“三包一奖罚”责任
制遭到破坏,粮食减产,生活困难,人口外流。
1961年后,胶南县调整规模过大的人民公社,新成立隐珠、黄岛、小场、藏南、
寨里、 张戈庄6处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由18处增加到24处。正式确立“三级(公社、
大队、生产队)所有,队(生产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独立
核算, 自负盈亏。全县核算单位由原来的823个调整为5720个。实行土地、劳力、耕
畜、农具四固定,归生产队所有,各级都不得调用。同时,确立生产队的分配自主权,
克服队与队之间的平均主义。停办公共食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全县普遍实行
“钱帐分管,开支审批,日清月结,帐务公开,夏秋预分,年终决分”的财务管理制
度和“劳动定额”等劳动管理制度。制定鼓励社员经营家庭副业的政策,调动了社员
的积极性。
1964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全县普遍推行“大寨记工法”,实行一年一
次评工记分。1971年,43个大队由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核算改为公社、大队两级
核算。 后因干部群众的抵制,又恢复三级核算。是年,有592个生产队收回社员的自
留地, 618个生产队并入其他生产队。1973年,将一年一评的评工记分办法改为“死
分活评”、“定额记分”和“评工记分”相结合的办法。此法虽较前有所改进,但仍
不能改变吃“大锅饭”的弊端。1976年,公社又建立一队(建筑队)、一场(家禽孵
化场)、三部(人民公社服务部、委托部、粮油调剂部)、三组(农机家具维修加工
组、生活服务组、粮油饲料加工组)。全县24处公社均建立建筑队、孵化场、委托部,
有23处公社建立人民公社服务部、粮油调剂部,1147个大队建立农机家具维修加工组、
粮油饲料加工组, 600多个大队建立生活服务组。名曰“实行经济代替”,实则限制
了市场贸易。
“农业学大寨”后期,特别是1976年12月全国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后,把社员
个人开小荒、经营自留地、利用宅院种瓜种菜、发展家庭饲养业等当成资本主义倾向,
加以限制或取缔。 1977年1月,灵山卫公社东街、西门外等大队率先实行由生产队向
大队过渡。1978年,全县有66个大队由生产队核算过渡到大队统一核算,实行农机具、
牲口、劳力、土地四固定,所有权归生产大队,固定到生产队管理使用。这种过渡挫
伤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群众称之为“穷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