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在普遍建立各级抗日群众组织的同时,开始建立民兵组织。1943年11月,
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 民兵组织得到发展。1944年7月,诸胶边办事处在丁家大村召
开区级干部会议, 号召各区组建民兵武装。1946年9月胶南县人民武装部建立后,加
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由各区联防队长负责民兵工作,仅环海、洋河、辛安、薛家岛、
隐珠5个区即有武装民兵434人。 1947年3月,藏马县组建藏马子弟兵团,从8000余报
名青年中精选953人, 编为一个协和,携带200余副担架、760多件武器,组成一支既
能战斗, 又能抢救伤员的支前队伍。1947年3月,胶南县组成1300余人的子弟兵团,
随军参战8个月, 胜利完成支前任务。1948年6月,胶南、藏马两县组成400余人的民
兵营,编入滨北子弟兵团。
1950年,撤销联防,普遍建立乡队部和民兵自卫队。1951年,胶南、藏马两县共
有乡队部207个、乡队干部1207人,村队干部4123人,民兵自卫队员53010人。1952年,
《民兵组织暂行条例》 颁布,到年底,胶南、藏马两县共有民兵47504人,其中基干
民兵13603人。胶南县13个区实行普通民兵制,12个区建立子弟兵团。1958年9月,毛
泽东发出“全民皆兵”指示,原则上社员即是民兵,民兵即是社员。全县适龄男女均
加入民兵组织,共有民兵130866人,其中基干民兵83048人。1964年9月,胶南县组建
民兵师、团、营,共建立民兵师1个,民兵团22个,民兵营176个(含4个师直辖营)。
1969年组建武装基干民兵独立团,辖3个营、15个连、64个排、257个班。1974年1月,
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调整, 增加六○迫击炮连和七五无后座力炮连。1976年8月,加
强武装基干民兵独立团的装备,同时组建24个四○火箭筒班和高射机枪连及专业技术
分队。
1981年11月至1982年2月, 调整民兵组织,缩小组建民兵组织的范围,压缩民兵
组织的层次,紧缩民兵年龄,减少民兵数量,并取消民兵师和武装基干民兵独立团。
全县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1077个,比原来减少16%,民兵人数减少到93500人,占总人
口的12%。其中基干民兵25663人,编为18个连、295个排、1816个班;女民兵2122人,
编为15个民兵营、1062个民兵连。1983年,对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布局进行调整,并适
当扩大编组范围。按照调配民失干部的要求,全县1073个单位全部配备民兵连(营)
长,并将6208名适龄青年与1231名当年退伍军人编入民兵组织。是年,全县共有民兵
88488人, 其中基干民兵25479人, 女民兵1604人。到1987年底,全县共建立民兵连
1127个,有民兵81427人,其中基干民兵17138人。
第一节 民兵组织
视图
1938年,在普遍建立各级抗日群众组织的同时,开始建立民兵组织。1943年11月,
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 民兵组织得到发展。1944年7月,诸胶边办事处在丁家大村召
开区级干部会议, 号召各区组建民兵武装。1946年9月胶南县人民武装部建立后,加
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由各区联防队长负责民兵工作,仅环海、洋河、辛安、薛家岛、
隐珠5个区即有武装民兵434人。 1947年3月,藏马县组建藏马子弟兵团,从8000余报
名青年中精选953人, 编为一个协和,携带200余副担架、760多件武器,组成一支既
能战斗, 又能抢救伤员的支前队伍。1947年3月,胶南县组成1300余人的子弟兵团,
随军参战8个月, 胜利完成支前任务。1948年6月,胶南、藏马两县组成400余人的民
兵营,编入滨北子弟兵团。
1950年,撤销联防,普遍建立乡队部和民兵自卫队。1951年,胶南、藏马两县共
有乡队部207个、乡队干部1207人,村队干部4123人,民兵自卫队员53010人。1952年,
《民兵组织暂行条例》 颁布,到年底,胶南、藏马两县共有民兵47504人,其中基干
民兵13603人。胶南县13个区实行普通民兵制,12个区建立子弟兵团。1958年9月,毛
泽东发出“全民皆兵”指示,原则上社员即是民兵,民兵即是社员。全县适龄男女均
加入民兵组织,共有民兵130866人,其中基干民兵83048人。1964年9月,胶南县组建
民兵师、团、营,共建立民兵师1个,民兵团22个,民兵营176个(含4个师直辖营)。
1969年组建武装基干民兵独立团,辖3个营、15个连、64个排、257个班。1974年1月,
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调整, 增加六○迫击炮连和七五无后座力炮连。1976年8月,加
强武装基干民兵独立团的装备,同时组建24个四○火箭筒班和高射机枪连及专业技术
分队。
1981年11月至1982年2月, 调整民兵组织,缩小组建民兵组织的范围,压缩民兵
组织的层次,紧缩民兵年龄,减少民兵数量,并取消民兵师和武装基干民兵独立团。
全县建立民兵组织的单位1077个,比原来减少16%,民兵人数减少到93500人,占总人
口的12%。其中基干民兵25663人,编为18个连、295个排、1816个班;女民兵2122人,
编为15个民兵营、1062个民兵连。1983年,对民兵专业技术分队布局进行调整,并适
当扩大编组范围。按照调配民失干部的要求,全县1073个单位全部配备民兵连(营)
长,并将6208名适龄青年与1231名当年退伍军人编入民兵组织。是年,全县共有民兵
88488人, 其中基干民兵25479人, 女民兵1604人。到1987年底,全县共建立民兵连
1127个,有民兵81427人,其中基干民兵171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