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安全生产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69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69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安全生产
建国后,胶南县开始实行劳动保护政策。1956年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工厂安全规 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人职业伤亡事故报告规程》等劳动保 护法规。 1975年6月, 成立胶南县安全委员会,设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是年,各公社、 生产大队及厂矿企业,先后成立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1188个、成员6170人。工厂配 备安全员94人,其中专职58人,兼职36人;车间班组均设安全小组或安全员,层层建 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自1975年起,每年召开一次全县规模的安全生产大会,总结工作, 表彰先进,部署工作任务。每半年组织一次由公安、交通、卫生、供电等部门参加的 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召开一次有主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