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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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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工 资
建国后,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对职工的分配制度先后进行两次全国性的改 革,初由供给制改为供给制加津贴制度,后实行货币工资制。工人实行八级工资制, 干部则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并建立职工升级与奖励制度。 1949年胶南县共有职工2530名,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2210名,主要是国家机 关工作人员,实行差别不大、水平偏低的供给制,无论职务高低,均过着大致相当的 生活。 1950年3月,开始实行供给制加津贴的制度。1954年6月,改供给制加津贴制度为 包干制, 伙食、服装、津贴等费用,均发给个人支配。1955年8月,党政机关、企事 业单位实行包干制的工作人员全部转为工资制,工资标准分为30级。胶南最高13级、 月工资额145.5元, 最低26级、月工资额31元。改行工资制后,工作人员个人及家属 的一切生活费用均由个人负担。 1956年4月全国实行工资改革,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提高14.5%。 胶南县按职工总数50%的升级面,有3071名职工升级,增加月工资额24568元。之后, 工资长期未动, 直到1976年, 职工工资方在1956年工资改革的基础上做某些调整。 1960年9月, 胶南县根据规定,对17级以上的37名党员干部降低工资,降低额为月工 资的1%。1963年8月全国范围内升级,升级面为工人和18级以下干部40%,17级至14级 行政干部25%。 是年,有2366名职工升级,增加月工资额13013元。1971年7月,国家 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1957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以及与之年限相同、工 资等级相似的工作人员升级,是年有1858名职工升级,增加月工资额9290元。1977年 10月,重点调整工作多年、工资偏低职工的工资,对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 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以及与之年限相同、工资等级相似的企业干部和商 业、文教卫生、国家机关等部门的1709名职工升级,增加月工资额9827元,人均增加 5.16元。 此外,还对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不包括17级以上的干部)按40% 的升级面,共有2872名职工升级,增加月工资额17205元,人均增加6元。 1978年12月,对全民所有制单位中生产、工作成绩优异、贡献较大及提职后工作 表现好而工资特别低的人员, 按是年11月底固定职工总数2%的升级面,有287名职工 升级,增加月工资额1702元,人均增加5.93元。1979年11月,以劳动态度、技术高低、 贡献大小为主要考核依据, 经群众评议,共有6226名职工升级,增加月工资额37247 元。1981年10月,全县有1882名教职工、850名卫生工作者、5名体育工作者升级,增 加月工资额23200元, 其中教职工16968元, 卫生工作者6175元,体育工作者57元。 1982年12月, 有2835名职工升级, 占1978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固定职工总数的97.6% (其中升两级176名) ,增加月工资额19573.62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工2633 名(升两级160名),增加月工资额18248.42元,集体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202名(升 两级16名),增加月工资额1325.20元。1983年4月,有8434名职工升级,增加月工资 额60454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4273名,增加月工资额29770元,集体所有制单 位职工4161名, 增加月工资额30684元。1984年1月,全县有10757名企业职工简化归 并工资标准,增加月工资额61653.73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5623名,增加月工 资额32311.78元,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5134名,增加月工资额29341.95元。 1985年7月, 机关事业和企业进行工资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实行结构 工资制, 企业干部、职工实行等级工资制。胶南县列入工资改革的机关事业单位286 个,参加工资改革的干部、职工8040名,增加月工资额149870元,人均增加19.76元。 列入工资改革的企业116个, 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70个,集体所有制企业46个,参加 工资改革的固定职工10854名,增加月工资额179441元,人均增加16.53元;合同制工 人(含城镇、农民)9501名,增加月工资额109672元,人均增加11.54元。是年9月, 又按3%的比例, 给有特殊贡献的职工升级,1984年度实际升级226名,1985年度实际 升级48名。 1986年5月,胶南县三类产业中执行起点工资35元标准的企业干部和部分 工种工人的工资标准调整为36元,共有67个企业、2908名职工增加工资,增加月工资 额3633元,人均增加1.25元。是年7月,调整企业的工资区类别,有20840名职工增加 地区差,增加月工资额31771元,人均增加1.52元。8月,划分企业类型,对企业中的 管理人员实行职务工资, 共有153个企业、2598名管理人员实行职务工资,占企业职 工总数的11.8%,占管理人员总数的42.8%,增加月工资额34395元,人均增加13.24元。 1987年1月, 县内有7551名职工升级,占职工总数的34.8%,增加月工资额42851元, 人均增加5.67元。 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4113名,增加月工资额23660元,人均增 加5.75元; 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3438名增加月工资额19191元,人均增加5.51元。同 时,对198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现行工资为三级或三级半以下的职工增加一级或半级 工资, 有3352名职工升级, 占职工总数的15.5%,增加月工资额17951元,人均增加 5.35元。是年,还按3%的比例给有特殊贡献的职工升级,共有1617名职工升级,其中 升半级954名,增加月工资额14988元,人均增加9.27元。 建国初的1949年, 胶南县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465000元,年人均工资210元。到 1976年,全县职工工资总额达7624000元,年人均工资为467元,是1949年的2.22倍。 1985年, 职工工资总额增至31206000元,年人均工资962元,较1976年增长两倍多, 较1949年增长3.5倍。1987年,全县职工工资总额达51085000元,年人均工资1472元, 比1976年增长2.15倍,比1985年增长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