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合同工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67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67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合同工


    1983年下半年开始,改革用工制度,招收城镇非农业户口的工人,全部实行劳动
合同制。招收办法是公开招工,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并纳入国家劳动计
划。是年,招收城镇合同制工人160名。
    1984年6月, 胶南县对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及全民、县以上集体企事业单位,招
收用于常年性生产、工作岗位的工人,包括工人退休招收其子女和征地安排劳动力,
均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为合同制工人。是年,共招收城镇合同制工人307名。
到1987年底, 全县城镇、农民合同制工人达15524名,其中城镇合同制工人3917名,
农民合同制工人11607名,占全部职工总数的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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