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贫困户救济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二节 贫困户救济
建国后,胶南县根据国家规定,对城乡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遭受意外事故,以及人 口多、劳力少、不能维持基本生计的贫困户,给予临时救济,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上 的困难,使其免于外流、乞食之苦。自1979年开始,对贫困户的救济,由主要解决生 活问题逐步转为主要扶持发展家庭副业,使之从根本上摆脱贫困。1983年开始,进一 步改善对贫困户的救济办法,实行“有借有还”、“贴息贷款”(即由民政部门负担 贫困户的银行贷款利息)的借贷办法,提高扶贫款使用的经济效益,帮助贫困户发展 农副业生产, 开展多种经营, 走劳动致富的道路。到1987年底,胶南县共扶持脱贫 3345户,脱贫率达到82%,使大部分贫困户解决了温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