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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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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法制教育
胶南县司法局宣传教育股,通过召开会议、转发典型材料、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 多种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1981年,开展整顿社会治安、加强社会治 安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1982年在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斗争中,集中宣传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 济领域中严重罪犯活动的决定。 1983年7月以前,广泛开展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的宣传。1983年8月至1984年底,大张旗 鼓地宣传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指示精神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 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1985年,以普及法律常识为中心,深入开展严厉打击 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和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宣传教育,联系胶南实际,通过编印宣传材 料、举办广播讲座、召开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宪法宣传 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并利用宣传车、幻灯、法制课、黑板报、宣 传栏等形式,深入宣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继承法、经 济合同法、森林法、食品卫生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条例。 1981年至1987年,胶南县共编印法制宣传材料8万余份,广播宣讲1万余次,各种 会议宣讲1.2万余次,到乡村、工厂企业、学校宣讲法制课5千余次,拍摄宣传照片千 余张, 出动宣传车1055次, 放映幻灯片4364场次,编演节目14场次,设法制宣传员 5324人,培训普法骨干23199人,办农村法制夜校955处,办黑板报、宣传栏3万余期, 订阅《中国法制报》4741份、《山东法制报》3725份。到1987年底,全县8131名干部、 62624名职工全部按照要求学完九法一条例, 在此基础上,各部门结合自己的特点, 选学有关法律、法规。全县农村254830名重点普法对象,实际参加学习206600人。是 年7月25日,开始举办法制教育展览,历时两个月,共展出225场次,有165个单位、1 万余人参观展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