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8月,诸胶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第二科,分管民政与司法工作。1946年2月,
藏马县司法科建立。是年9月,胶南县政府设司法科。
1950年11月,藏马县人民法院建立。12月,胶南县人民法院建立。1952年冬,胶
南县人民法院分别派出王台、六汪两处巡回法庭,巡回法庭在集镇设固定审判站,逢
集到站,就地审理民事案件。1953年胶南县人民法院设接待室,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来
访及简易纠纷。 1954年,在王台巡回法庭基础上建立王台人民法庭。1955年8月,撤
销六汪人民法庭。 是年11月,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1956年3月,藏马县人民
法院并入胶南县人民法院,胶南人民法院设泊里人民法庭,1957年11月设六汪人民法
庭, 1961年下半年,设大场、灵山卫人民法庭。1967年2月,成立胶南县人民法院革
命委员会。 1968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胶南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对法院实行军
管,法院派出的人民法庭全部撤销。1973年1月恢复胶南县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庭。 1973年6月撤销军管小组。1975年,恢复泊里、王台、大场、六汪人民
法庭。1980年10月,设经济审判庭。1983年先后设立执行庭和王戈庄人民法庭。1985
年设刑事审判二庭和张家楼人民法庭。是年,县人民法院干警增至82人。1987年7月,
增设19处人民法庭,至此全县24处乡镇均设立人民法庭。
第一节 审判机关
视图
1945年8月,诸胶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第二科,分管民政与司法工作。1946年2月,
藏马县司法科建立。是年9月,胶南县政府设司法科。
1950年11月,藏马县人民法院建立。12月,胶南县人民法院建立。1952年冬,胶
南县人民法院分别派出王台、六汪两处巡回法庭,巡回法庭在集镇设固定审判站,逢
集到站,就地审理民事案件。1953年胶南县人民法院设接待室,负责处理人民来信来
访及简易纠纷。 1954年,在王台巡回法庭基础上建立王台人民法庭。1955年8月,撤
销六汪人民法庭。 是年11月,设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1956年3月,藏马县人民
法院并入胶南县人民法院,胶南人民法院设泊里人民法庭,1957年11月设六汪人民法
庭, 1961年下半年,设大场、灵山卫人民法庭。1967年2月,成立胶南县人民法院革
命委员会。 1968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胶南县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对法院实行军
管,法院派出的人民法庭全部撤销。1973年1月恢复胶南县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
民事审判庭。 1973年6月撤销军管小组。1975年,恢复泊里、王台、大场、六汪人民
法庭。1980年10月,设经济审判庭。1983年先后设立执行庭和王戈庄人民法庭。1985
年设刑事审判二庭和张家楼人民法庭。是年,县人民法院干警增至82人。1987年7月,
增设19处人民法庭,至此全县24处乡镇均设立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