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经济检察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62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62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经济检察


    胶南县人民检察院根据经济案件的管辖范围,针对经济案件牵涉面广、关系复杂
等特点,积极投入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自1978年至1987年底,共查处经济案犯
176人,其中立案52人,逮捕或判刑的19人,免予起诉的27人。
    1986年底,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的指示,重点查处
经济案件。是年,共立案查处经济案件15起18人,其中万元以上大案4起8人,为国家、
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49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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