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自行车管理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61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61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自行车管理
1972年12月,胶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县的自行车进行普遍登记并发给牌照, 统一管理。 1978年12月,由县公安局接管。1979年1月设自行车管理所,继续办理自 行车登记、转卖、转让手续,发放牌照,指导自行车市场的正常交易,实行年终审验、 在车体上打盖编号钢印等手续,并协助侦破自行车被盗案件,各公社(乡镇)的自行 车管理由派出所负责,未设派出所的则配备专职自行车管理员。1981年12月,自行车 管理所改为车辆管理所,车辆管理所除负责自行车管理外,还协助交通管理部门进行 机动车辆管理、年终车辆审验和处理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