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治安保卫组织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61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61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治安保卫组织
1947年,胶南、藏马两县各区、村普遍设公安员,配合民兵组织,带领群众开展 护村、 护坡、护场、护仓等活动,维护社会治安。1951年7月,开始建立群众性的治 安保卫组织,到1953年底,胶南县107个乡、藏马县100个乡普遍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 各村普遍建立治安保卫小组。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撤销乡治安保卫委员会,建立 生产大队治安保卫委员会,生产队设治安保卫小组。一些较大的工厂企业内部也陆续 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到1984年底,县直工厂企业内部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92个,社 办企业内部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143个。 1979年开始,县直工厂、企事业单位设立专 职巡逻队,负责护厂、护店及看守仓库货场等。1981年全面推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在县、公社驻地、港口和地处扼要、情况复杂的村队,建立以治安保卫委员会与民兵 组织为主体的治安巡逻队或治安联防巡逻队,坚持经常性的夜间巡逻,防范、打击反 革命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 到1984年3月, 全县共建立218个工厂企业专职巡逻队, 900余人参加巡逻;建立900个农村巡逻队,3000余人参加巡逻。1987年,全县有治安 保卫委员会1023个, 成员3422人;治安巡逻队927个,队员4309人。是年,治安保卫 委员会、巡逻队检举揭发各种刑事犯罪线索249条,直接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99名, 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案件42起,通过思想教育、调解矛盾等方法防范和制止违法犯 罪417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