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合同鉴证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51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51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合同鉴证


   胶南县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始于1979年,是年10月下旬,有关部门借召开1980年
地产品展销订货会议之机,积极推行经济合同制,采取产销双方协商、当场鉴证的办
法,共签订合同152份,总值226.1万元,占商业、供销、农机公司全年进货总额的32
%。 此后,经济合同鉴证工作逐步展开。1984年,为加强经济合同的管理工作,先后
成立了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和专门经济合同管理机构。到1987年底,累计鉴证合同达
14942份,标的金额17501万元,履约率在90%以上。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