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金融机构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4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4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金融机构


    解放前,境内没有银行、银号或钱庄之类的金融机构,仅在泊里、王台两集镇上,
有私人开设的两家当铺。其借款利息很高,且在借款本金中先扣收利息,农民吃亏很
大。加上农民手中多无很值钱的实物,因而当铺开办不久即倒闭。农民靠向富裕户和
地主借高利贷,深受剥削。
   解放初期, 人民政府为了解决农民在生产、生活资金上的困难,在县政府财政科
设有贷款员若干人,分驻各区,从国家粮库中拨出一定数量的粮食和现金,用贷款的
形式,以低利扶持困难户,农业收成后归还。此为全县金融机构的雏形。后逐步成立
银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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