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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照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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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照 相
清宣统三年(1911年),泊里河东村王东庭在泊里街开设文具店,兼营照相业务。 中华民国8年(1919年) ,泊里河东村王衍书开办“兴和”照相馆,是为本地第一个 照相馆。 建国后,照相业有了一定发展。1950年,李景文夫妇在王戈庄开办了一处照相馆, 设有大棚摄影室, 月收入200余元。1951年,唐进晏在王台设“青青”照相馆。1955 年,陈祖栋等五人在县驻地开设了“天光”照相馆,有营业室3间,月收入300余元, 使用德、英等胶卷,并能以水彩着色。1956年,以“天光”照相馆为主,成立了王戈 庄合作照相社。至此,王台、灵山卫、泊里、薛家庄、六汪、薛家岛均有合作照相馆。 1957年, 照相业开始使用玻璃房, 以日光为光源,始用国产胶卷,并以油彩着色。 1975年, 王戈庄合作照相社归属县饮食服务公司领导,有楼房1座,摄影室、暗室39 间, 面积730平方米。1985年开设彩照业务,并能独立完成摄、冲、印等技术项目。 同年11月,王戈庄合作照相社更名为胶南照相馆。1987年底,全县有国营照相馆1处, 从业人员18人(其中三级摄影师1人);供销社营照相馆7处,从业人员26人(其中合 作照相馆3处、17人,一级摄影师1人);拥有个体照相馆45处,从业人员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