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环境管理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37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37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环境管理


    胶南县的环境管理工作始于1975年。 是年,先在计统局后在基建局配有1名环保
干部。1976年,胶南县环境保护办公室成立后始对全县环境进行统一管理。此间主要
是根据市以上各级政府的文件,用行政手段对工业“三废”进行必要的管理。197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后,环境保护方法可依。但管理较粗放,
无具体措施和制度。自1981年起,对城区排放“三废”超标的企业征收排污费,经济
排污费24.8万元。1983年,县政府颁布《关于超标排污单位实行收费的几项规定》,
确定自1984年4月起, 对所有超标排放“三废”的县社队企业实行收费,并对超标排
污单位提出限期治理要求。1984年排污收费单位增至40个,共收取28.6万元。
    1984年7月, 县环境保护局成立,环境管理工作依法执事。1985年以来环境管理
实行3项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三同时”(防治污染与公害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排污费征收制度。同时
提出3个奋斗目标,县城以防治烟尘污染为重点,争取3年实现基本无黑烟县城;农村
以保护水资源为重点,防治乡镇企业对水体的污染,争取主要水体保护国家二、三级
标准和饮用水卫生标准;3年内征收排污费超百万元。
    1985年,县政府下达《关于建设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的通知》,规定一切新
建、扩建、搬迁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先填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环保局
审批,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否则,计委不
予立项,银行不予贷款,工商局不发执照,水电部门不供水电:正在建设或已经投产
的项目,凡缺少防治污染措施的必须补建,否则,令其停产,到1987年底,全县共审
批新建项目168个,这些项目投产后,达到无污染或基本无污染的占90%以上;县城85
%的锅炉、 窑炉、茶水炉得到更新改造,达到基本无黑烟县城的标准;全县水库、河
流等主要水体均无工业性污染,达到国家规定的二、三级地表水标准和饮用水卫生标
准:排污费征收总额为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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