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建筑用砂石 资料库:青岛县志库 章节:胶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26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2/section/3/article/26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建筑用砂石


    解放前,砂石资源无人管理,民间自采自用。解放后,作为三类资源管理,收取
资源费和开发、砂照费。1976年各公社工交办公室设立砂石管理站,统一组织开发。
    砂子  县砂源很多,商品砂多为海滩出产。1987年,全县有砂场13处,生产建筑、
铸造用砂45万吨。外销青岛、上海等,砂子多由灵山卫大湾港船运。
    料石  县内花岗岩料石资源丰富。1987年,全县采石场223处,年产50万立方米。
1976年灵山卫镇吴家庄、扒山两村有14种规格的花岗石出口日本、东南亚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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