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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惟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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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惟宁
丁惟宁,字汝安。祖籍海州,父辈迁至藏马山下(今胶南县大村镇一带)定居。 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丁惟宁考中进士,授职清苑知县。他办事明敏干练, 桌上很少有未经处理的公文。清苑是保定府的附郭县,县衙与府衙同住一城,城内驻 军很多,这些军队的官兵大都傲慢不逊,不听约束。丁惟宁用礼仪折服驻军统帅,使 其严格管束部下,不再扰害百姓。丁惟宁在清苑县任职期间,得到政绩第一的考语。 后来,丁惟宁出任长治知县。他革除了知县每日收织布工上缴绸缎一匹的旧规, 并请求上级免收广大织布工无偿缴纳的布匹。他调任四川道监察御史后,在奉旨巡视 直隶时,对一千多名因受“白莲教案”牵连而身陷囹圄的百姓全部释放。部中权势熏 天的太监冯保,骄横异常,示意巡抚旌表他的门闾,丁惟宁坚决不同意。当时宰相张 居正掌握国家大权,各路监察御史都秉承张的意志行事,唯丁惟宁不趋炎附势。为此, 张居正对其很不满,外放他作河南佥事。当时河南巩县驻地苦于河水为患,丁惟宁便 为之规划了一合适的地址,将县城迁去。迁城任务完成后,百姓无一受到迁城的扰害。 万历七年(1579年),丁惟宁任陇右兵备佥事,后调任江西参议,因病回家休养。 万历十四年(1586年)。他抱病督办陕西粮饷事务,不久调任郧襄兵备副使。郧阳、 襄阳一带,地域辽阔,纵横数千里。皇帝宗室以种种名目对地方财物进行勒索。丁惟 宁任职后,大部予以裁减撤除。 郧阳巡抚李材喜好讲学。为了勉励人们好好就读,他便派遣士兵给听讲学的读书 人服务,又把参将官署改作书院。参将米万春对此极为不满,示意部下到巡抚官衙前 鼓噪闹事,骚乱了两天。米万春胁迫巡抚李材向皇帝上疏,将这次闹事的责任推到丁 惟宁和郧阳知府沈铁等人的头上。李材遵照米万春的旨意,上疏弹劾丁惟宁激起兵变。 皇帝下了诏旨,丁惟宁被降三级。 不久,丁惟宁被官陕西凤翔,没有到任而告退。回乡时,刚过40岁。由于他十分 注意自己的修养,深得本乡人士的敬重。69岁去世。